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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uly2018

在新加坡工作不到2个月,被老板无理辞退,中介不管,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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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8 14:11:02|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abcxyz012 发表于 5-7-2018 14:02
第34条,难道是我看错了,试用期跟正式雇佣期不一样? 还是咱俩读的中文不是一种? ...

赔偿按34执行,你是真看不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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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8 14:13:4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不觉得老板有错。。。在试用期内,快刀斩乱麻,把他个人认为不适合的员工尽早送走。。按新加坡中介法,中介必须退50%的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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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8 14:19:24|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ysome 发表于 5-7-2018 14:04
总之,你假设老板在合同里明确写着“公司在试用期内解除员工必须赔偿”
然后楼主就可以拿着合同去MOM投诉让 ...

不要在这讲输赢,楼主去不去投诉,拿没拿到赔偿,跟我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我是说,既然老板做的过分,总得做点什么。不打不闹,找个地方说理总可以吧? 不然的话,屁都不敢放一个。后来的中国人就要一直这样被欺负下去。
事实上,绝大部分本地老板,特别是生意成功的老板没那么嚣张,毕竟他要依靠员工为他赚钱。有官方的介入,和解的机会不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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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8 14:21:3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abcxyz012 发表于 5-7-2018 14:07
合同里要这么写,那就是违法了。合同里通常都会写,若员工或雇主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提前给对方 xx日通知 ...

你太天真了,不要以为劳工的合同跟你们公司的一样。
绝大多数劳工的合同里关于福利的规定是:享受新加坡法律规定的假期
关于解约的规定就是:依照新加坡法律的规定

善良的同胞们会相信新加坡的法律,会幻想发达的新加坡有着比中国更多的福利。过来之后才发现法律规定的年假只有7天,依照法律雇主提前一天通知就可以辞退你

还是那句话,你假设楼主的合同里有着比雇佣法令要求的更长的通知期,还规定了优厚的辞退赔偿金。
如果老板真这么好人给了劳工这么多超越雇佣法令规定的待遇,那又怎么可能会一言不合就开除他呢?

点评

讲出了事实,其实这样的事应该不是很少发生吧  发表于 5-7-2018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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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8 14:27:1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some 于 5-7-2018 14:28 编辑
abcxyz012 发表于 5-7-2018 14:19
不要在这讲输赢,楼主去不去投诉,拿没拿到赔偿,跟我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我是说,既然老板做的过分,总 ...

楼主的悲剧在于国内收取的巨额中介费,如果没有那20k的中介费,被辞退了又如何,大不了换个地方打工。

你跟楼主一样,都找错出气对象了。要声讨的是国内的那些无良中介。
而国内的中介是不归MOM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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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8 14:27:22|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晓林 发表于 5-7-2018 14:08
好吧,你们读的中文都一样。不一样在于中文水准和社会经验。
试用期是不存在所谓合约通知日的,因为合约还 ...

咱就事论事好吗?顶烦你这种倚老卖老的。动不动什么不理智,不成熟,没经验啊,说的就跟你七老八十,行将就木一样。
我好赖在新加坡混了26年,这巴掌大的地方,耗子放个屁都能听见,啥社会经验我比你少? 你的见识经验传给你儿子孙子当秘籍多好,非得拿出来逛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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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8 14:30:2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没通过试用期,哪来的通知期,合约中通知期分一周几周一个月三个月不等,职位越高通知期越长,双向的。
所谓补偿就是指用钱补偿不够通知期限的差额,也是双向的。雇员想提早走,付老板差额,老板要雇员早走,也付差额。
试用期,时间也有不同,有当天的,也有三天的。这个老板不会犯错,晓林倒觉得他满正规的,除了说话直了些。其实这样的新加坡老板满容易相处的,想法简单,没有太多弯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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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8 14:31:17|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aomaolaopo 于 5-7-2018 14:35 编辑

好好休息先,低血压会晕倒挺危险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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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8 14:34:41|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ysome 发表于 5-7-2018 14:21
你太天真了,不要以为劳工的合同跟你们公司的一样。
绝大多数劳工的合同里关于福利的规定是:享受新加坡 ...


天真的是你。我可没有你说的那种怨气。每个人选择了他的生活,那就好好过,既来之则安之。说实话,这26年来,还真没什么人欺负过我。

路不平有人铲,事不平有人管。楼主这个事处理得有欠缺,但是老板借题发挥,就显得不厚道了。大家有主意的出出主意,没主意的关注一下。互相这么掐,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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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8 14:40:20|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晓林 发表于 5-7-2018 14:30
好吧,没通过试用期,哪来的通知期,合约中通知期分一周几周一个月三个月不等,职位越高通知期越长,双向的 ...

你又来了,你都活这么大了,咋就连个法都不懂? 法律上不分试用期还是正式雇佣。只要你雇了人家,他就是你员工,要解雇人家都要提前告诉。提前多久按合同,合同没写的,法律上有标准。
你老人家还是戴上老花镜,好好研究一下新加坡雇佣法令吧,别动不动就想给别人上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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