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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edboy

我在新加坡的遭遇-连载 (附部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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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u
发表于 9-9-2005 10:46:43|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P>美国首先保护自己公民的利益,这和中国首先保护外国人的利益不一样的。</P><P>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是不是证据不足,还上不上诉?政府应该有动作了,没有报复行动,以后再被打,这么办?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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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9-2005 08:52:49|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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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9-2005 10:05:25|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P><B>中国人而且是有权有是势的中国人在海外的命运.........证明了</B><B>中国仍然只不过是一个三流国家而已啊.</B></P>
<P><B>闹出这么大的动静, 结果居然是.........</B></P>
<P><B>中国公民赵燕在美被殴案肇事警察被判无罪(图) </B></P>
<P>中新网9月9日电 据凤凰卫视消息,中国公民赵燕在美国被殴打一案,9月8日在美国水牛城(注:即为美国布法罗市)宣布庭审结果,打人凶手洛德斯被判无罪。赵燕的律师李根对此表示不满,他认为,这是陪审团偏听偏信被告律师以反恐执法严格为由渲染的结果。李根表示,洛德斯被判无罪,只是刑事诉讼部份,对赵燕1000万美元的民事诉讼赔偿影响不大。
  
  美国水牛城西区联邦法庭在8日发布的文件中说,法庭对赵燕一案进行了听证审理,认为洛德斯无罪,但并不认为他没有过失。对此,赵燕代表律师李根、检方代表马丁和被告律师科恩分别表示发表了不同看法。
  
  美国律师李根说,在此案中,当时正值美国大选最热的时候,那个星期正好是反恐黄色警戒时期,陪审团被被告律师多次反复提醒洛德斯当时在执行反恐任务。我确定,陪审团受到了当时有可能遭到恐怖袭击的影响。
  
  检方代表马丁表示:我不认为我们是失败的,这不是输和赢的问题,我们是代表证据。
  
  被告律师科恩则说,我非常高兴陪审团能够关注证据,他们达成的意见是公正的。
   </P>
<CENTER><IMG src="http://news.china.com/zh_cn/domestic/945/20050909/images/12641042_261521.jpg">
  资料图片:中国商人在美遭殴</CENTER>
  赵燕的律师李根说,在听到法庭对洛德斯的判决后,赵燕表示失望,但她认为她已经向法庭陈述了一切,目前不愿再面对每媒体。
  
  李根律师楼中国部主管孙澜涛认为,洛德斯被判无罪是上帝保佑他,如果判他有罪,无疑将对赵燕的民事诉讼有利。总的来说,判洛德斯无罪并不影响赵燕一案的民事索赔。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9 10:11: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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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9-2005 23:01:42|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redboy</I>在2005-9-5 9:10:31的发言:</B>
什么叫站着说话不腰痛啊? 看看fanglinsg的贴子就会明白了.</DIV>
<P>你的例子在一般人听来是比较负面极端的,但我相信你的故事,仅从你在网络论坛上发个贴就被老板开除可以看出你所处的环境。
<P>来新近五年了,我在这里所遇到的正负面极端的待遇都有。比如第一次工作时在工厂背了黑锅被上司当所有工人的面讽刺成猪。在上间公司因为上司的偏心,身为正式员工却比另一位兼职半天的工作多薪水少,还因为不反驳就被当成呆子骂,等等,很多让人愤怒的故事。但在现在这间公司的同事都是本地人,都很友好而且喜爱中国,个人能力也得到了认同。所以我觉得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关于公平的故事。
<P>相信fanglinsg在这里的遭遇比较快乐,对新加坡的看法比较PR化。我个人觉得新加坡本土人比赛单纯,可恶的是马来西亚,台湾等地的新移民,他们比新加坡人鸟,而且一般看不起中国人。
<P>唉,晚上说话总力不从心,大脑疲劳得只能做灌水运动了。。。改天再聊。。希望继续看到楼主的文章。有实力的中国人根本不必出国镀金,祝你好运 。[em07][em0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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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9-2005 14:06:00|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P>miaomi:</P><P>国外的master会有什末优惠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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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9-2005 14:06:01|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P>miaomi:</P><P>国外的master会有什末优惠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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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9-2005 08:49:35|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回家的路</I>在2005-9-3 15:44:37的发言:</B>


<P>你的用心大家其实应该理解. 楼主的遭遇很值得人同情. 他的心里充满仇恨, 你就不要再说什么批评的话, 象EQ啦, 这只会火上浇油.虽然我也很欣赏你的好心. 发生这样的真让人伤心. 什么事都不能一棒子大肆一整批. 新加坡还是一个很独特的地方, 有机会, 也有无奈, 就看个人的际遇. That is life, real and cruel! No matter you are in China, Singapore or USA.</P>
</DIV>

<P>对楼主仅有同情是渊源不够的, 关键在于怎么预防这类悲剧的再次发生. 我在NUS的经历同样很不愉快, 但是我比redboy幸运, 起码混了个master</P>[em07], 还算有些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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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9-2005 09:10:31|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叫站着说话不腰痛啊? 看看fanglinsg的贴子就会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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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8-2005 19:37:57|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P>楼上的有眼光,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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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8-2005 19:57:12|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fanglinsg</I>在2005-8-29 21:06:12的发言:</B>



<P>我所说的都是经过问IMCB的人所查证过的事实,是没什么好讨论的.你可以去问他们二位本人:谁是他们的真正导师. 虽然他们最初都是Prof,Chia招来的,但他们都是在Chia去英国后的那四五年里由中国老板Yang X带出来毕业的.并跳过博士后阶段直接做老板独立搞课题了.你自己不是也说过:那个Chia在五年前就去英国了.



<P>我从没有否认过我是外行.但外行就不能够从本地报导中举一些好例子给大家一些正面的信息和鼓励吗?!干嘛非得要从NTU,NUS毕业才行?!在IMCB许多老板都是中国人,连他们的付院长也是啦.</P></DIV>

Dr. Yang帮Prof. Chia带学生, 结果在发的论文( 而且还是Science, Cell上的)上连个通讯作者都没混上, 这样的论文这样的荣誉谁会心甘情愿拱手让人啊, Dr. Yang太可怜了,由此看来IMCB也是够黑的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31 20:20: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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