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2-9-2005 16:24:1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此地无银</I>在2005-9-22 14:17:43的发言:</B>
<P>去别国的批准率当然会不同... 同样是中国护照,但是价值不一样的... 如果护照上有美国签证, 申请别国签证拒批率就会低很多....</P>
<P>lz可以去尝试啊, 不过公司要达到一定规模, 不然他们还是会怀疑... 申请EP时候最好写本地职务, 不要写"中国区销售经理的职位,长派中国开拓市场,"..... </P></DIV>
<P>那就写本地职务就可以了是吧!那没有在新加坡的长期在境记录(可能一年只回新加坡一,两个星期)可以吗?不写工作的职责会不会让ICA在批准PR的时候怀疑啊!!!</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