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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s5221

[职场] [求助]我的朋友这样曲线的申请PR,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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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9-2005 23:24:1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就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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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05 21:08:2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cs5221</I>在2005-9-24 21:33:42的发言:</B>


<P>首先谢谢这位兄弟的回复,我已经说了我朋友的薪水都是会由新加坡的合作方做为顾主先付的,所得税和CPF什么的也会照3000底薪的标准交给新加坡政府的.不管人在不在新加坡.只是这些钱会在中国的合资公司中以适当的形式返回给新方的,这个新加坡政府应该管不了吧.还有现在新加坡的公司的注册资金应该在100万新币这样,员工都是本地人和马国人,10几个人吧,具体的收益什么的不知道,不过赢利是没有问题的...简单的说就是表面上是新加坡公司的员工,但实际并不领工资(领了再退回去).新加坡公司的证明和推荐信什么的都没有问题,只是为了申请EP和PR...</P></DIV>
<P>小心这10几人其中只要一个人爆料出来给移民厅和商业注册局的话,你和你的公司就会有大麻烦噢...........</P>[em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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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05 21:27:2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没那么容易的啦....  这样子谁还要花$200W投资移民....  找个小公司$10W就摆平平, 玩空转什么$$$都不用花也可以... 那如果都只需要paper, 谁都可以申请到PR了啦....  新加坡政府不会笨成这种样子, 小心你和公司都会被惩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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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5 02:19:1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只想知道在理论上这套可不可以行的通,至于没那么容易也希望楼上那位兄弟具体说出理由来,谢谢.我觉得目前的关键是EP,如果能搞定,申请PR是在情理之中的,目前EP申请难是因为比较少的新加坡公司愿意为中国人申请,除非你真的很出色.很多国人都被卡在这里了.既然你情我愿,那我朋友以在新加坡受雇佣的方式申请会有什么问题呢?他的自身条件也达到EP的标准了啊!这和投资移民是两个概念啊,再说投资移民的钱在存满一定期限后还是会返回的,又不是拿不回来,就当买新加坡的国债了.如果不是因为合作的关系,我相信你出10万做假的受雇证明还不一定有新加坡的正规公司敢帮你做.再说花10万买新加坡的PR真是不值得.</P>[em05][em05][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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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5 13:14:0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fanglinsg</I>在2005-9-28 21:08:21的发言:</B>


<P>小心这10几人其中只要一个人爆料出来给移民厅和商业注册局的话,你和你的公司就会有大麻烦噢...........</P>[em15]</DIV>
<P>是不是晓林走了,方大姐你没有地方发飙了?好久没有给人吵架,心痒了?
<P>不管你是好意的提醒还是别的原因,在这里“小心”这个词你用过头了。
<P>既然你也发言了,楼主需要提妨你吗?
<P>我看楼主真正要小心的人恐怕是你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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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5 13:53:0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4>呵呵,楼上是但子太大还是已经准备好口水战了。</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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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5 16:38:2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lxone</I>在2005-9-30 13:14:05的发言:</B>


<P>是不是晓林走了,方大姐你没有地方发飙了?好久没有给人吵架,心痒了?

<P>不管你是好意的提醒还是别的原因,在这里“小心”这个词你用过头了。

<P>既然你也发言了,楼主需要提妨你吗?

<P>我看楼主真正要小心的人恐怕是你吧!</P></DIV>
<P>我想这位lxone 网友显然是大大的会错意了吧?!
<P>我的意思是要楼主小心的是他公司要假假聘请的10几个本地员工,大家随便想想就明白我说的“小心”有没有过分:拿了账面上的薪水还要退回去,那到时候这些人交的CPF和所得税也要公司退回给他们吧?!你可以控制你的一二个合作伙伴,但10几个本地员工就没那么容易摆弄吧?实际操作起来在新加坡可不象在中国,并不那么容易瞒天过海的。如果被人匿名举报,应该是归商业罪案调查局来查了,这麻烦和处罚能不大吗?!
<P><b> 此地无银</b> 网友接着也表明了与我同样的好意提醒:
“新加坡政府不会笨成这种样子, 小心你和公司都会被惩罚....”
<P>怎么就你lxone 会想到要跟小林扯上关系呐?!要引人注目也不必把别人的善意都说成驴肝肺吧?!到底是谁的心痒痒喽。。。。。。
</P>[em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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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5 17:50:4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cs5221</I>在2005-9-30 2:19:13的发言:</B>

<P>我只想知道在理论上这套可不可以行的通,至于没那么容易也希望楼上那位兄弟具体说出理由来,谢谢.我觉得目前的关键是EP,如果能搞定,申请PR是在情理之中的,目前EP申请难是因为比较少的新加坡公司愿意为中国人申请,除非你真的很出色.很多国人都被卡在这里了.既然你情我愿,那我朋友以在新加坡受雇佣的方式申请会有什么问题呢?他的自身条件也达到EP的标准了啊!这和投资移民是两个概念啊,再说投资移民的钱在存满一定期限后还是会返回的,又不是拿不回来,就当买新加坡的国债了.如果不是因为合作的关系,我相信你出10万做假的受雇证明还不一定有新加坡的正规公司敢帮你做.再说花10万买新加坡的PR真是不值得.</P>[em05][em05][em05]</DIV>
<P>当然不是指花10万买啦。。。 有能力作投资的人用人脉找公司娉请不是难事。。。 投资移民的概念也不是存钱。。。 移民局的运作不是那么简单的,成不成功也有很大一部分是运气,你就先试试申请EP吧。。。 这里很重诚信,个人大不了拍拍屁股走人, 本地公司跑不了, 要查处帮助外国人作假移民。。。 以后问题就没完没了了。。。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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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5 17:40:0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赫赫。。。都是好意帮人。。。不要动了火气。。。</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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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5 19:05:3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fanglinsg</I>在2005-9-30 16:38:28的发言:</B>


<P>我想这位lxone 网友显然是大大的会错意了吧?!

<P>我的意思是要楼主小心的是他公司要假假聘请的10几个本地员工,大家随便想想就明白我说的“小心”有没有过分:拿了账面上的薪水还要退回去,那到时候这些人交的CPF和所得税也要公司退回给他们吧?!你可以控制你的一二个合作伙伴,但10几个本地员工就没那么容易摆弄吧?实际操作起来在新加坡可不象在中国,并不那么容易瞒天过海的。如果被人匿名举报,应该是归商业罪案调查局来查了,这麻烦和处罚能不大吗?!

<P><B>此地无银</B> 网友接着也表明了与我同样的好意提醒:
“新加坡政府不会笨成这种样子, 小心你和公司都会被惩罚....”

<P>怎么就你lxone 会想到要跟小林扯上关系呐?!要引人注目也不必把别人的善意都说成驴肝肺吧?!到底是谁的心痒痒喽。。。。。。
</P>[em15]</DIV>
<P>呵呵,我心不痒,既然你解释了,就算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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