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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本人是EP,刚来新加坡一个多月,同公司签了二年的合同期.但是这段时间发现在该公司做事压力太大,内部管理很乱,生活很压抑.故想提出离职.但有几点不是很清楚,向各位知情人求助,有知道怎么处理的朋友帮忙跟贴,谢谢!因为在本公司上班,普工是要求其提交护照给公司做为抵押的,如果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是要赔钱给公司的.我的护照属于自己保管.问题有两个:</p><p>第一、如果本人因为回国处理事情后不打算去该公司上班,也未提出申请辞职就离开SG。银行卡等均未取消,后续会不会有什么麻烦的事情?这种做法虽然不道德,但也是惟一能尽快离开的方法。</p><p>第二、本人尚在试用期,如果提前一个月向公司申请辞职。公司会不会要求我赔钱?试用期过后申请辞职呢?一样也要赔钱给公司吗?急。</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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