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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arnettyou 于 25-2-2011 08:50 编辑
目前的状况:
二手组屋买卖。
first appointment已经结束,双方都签字了,只是听officer问他们要地契。后续如何不知道,因为买方的程序已经完毕,我们就走了。不知道卖主和officer还在谈什么。
我已经见过律师,印花税也交完了。而且我还兑换了一部分人民币准备交首付,高汇率啊~~
预定四月上旬拿房子,卖方没有要求延期居住之类的。
现在中介又打电话来说卖方不想卖了,说得了重病,要中介找我们谈终止合约,赔偿的事情。
我的问题:
1、房屋买卖已经到了目前的阶段上,可以私下协商终止吗?
2、他们要赔偿我们哪些钱?
3、其实我的态度是坚决要 买的。目前根本没有另外的既满意又买得起的房子。可是卖方如果拿着病历去哭诉怎么办(好像叫“陈情”?)HDB会给他们同情分而建议终止买卖吗?生病和卖房子好像没有直接关系吧?
4、如果我跟中介说,坚持要买,不同意解约。卖方还有什么别的手段不卖吗?合法途径或耍赖的招数?
大家给点意见,现在被这破事弄到心烦意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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