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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老鼠爱小米 于 15-5-2011 03:51 编辑
我昨天在《联合晚报》读到的新闻:
女经纪被控卖假保单 骗取528余万元
美国友邦保险公司(AIA)前女经纪,涉嫌售卖500万余美元(约627万余新元)假保单给一名印度尼西亚富商,之后被指诈称电脑出错,再骗取528余万元。
这名女经纪刘爱明(34岁)也被指以同样伎俩欺骗另一名印度尼西亚女客户,诈称电脑出错,把另一份保单放在女客户的名下,要她退保,并归还223万余元。
她被指把骗来的钱转移到香港,以及汇进别人的银行户头,用来缴付购买圣淘沙升涛湾公寓的订金。
商业事务局本月6日将她控上法庭,当时控方要求200万元保金,她没能力签保,因此被还押,直到本月10日法官将保金减至30万元,她才获保释。
案件昨天过堂,警方主控官通知法官案件将交由副检察司处理,要求展期过堂,获得法官批准,案展本月27日过堂。
被告在1998年加入保险业,曾一年赚取超过30万元保险佣金,并获颁过“百万美元圆桌俱乐部圆桌之冠”。她是保险业名人陈明利的丈夫李喜蒙保险团队下的经纪。她案发后离职,目前无业。
被告被指在2002年11月向富商王翰林(72岁)诈称可以向友邦购买一份“感谢你”保单(Thank You Policy),诱使王翰林支付506万零900美元(约627万余新元)款项给她。实际上,友邦并没有售卖这个保单。
2005年1月到3月间,被告被指向王翰林诈称公司电脑出错,把另一份保单放在他名下,要他退保,并把528万8058元归还她。她被指在那年3月间把该笔款项电汇到香港。
以同样伎俩欺骗另一女客户
被告也被指在2006年11月间,两次以相同伎俩欺骗另一名印度尼西亚女客户艾妮(Enny Ariandini Pramana),要对方归还两笔分别是100万美元(约123万余新元)和100万元的款项。
她被指得手后,分别在2007年1月9日和12日把20万美元(约24万余新元)及80万美元(约99万余新元)赃款电汇到一名印度尼西亚男子在本地的银行户头。
她被指把骗来的钱拿去买公寓,涉嫌在2007年10月间,用85万元缴付圣淘沙升涛湾The Azure公寓的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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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讨论:
这个事情发生在新加坡,我简直有点惊讶。
528 万 新元,不是小数目,就这样骗取了,新加坡的法律机制就这样子?
作为一个保险从业者,伪造文件伪造保单,多次骗取客户的保金,保险业的监管在哪里?
曾经一年赚取30万元以上的保险佣金,保险经纪的钱那么好赚?简直是暴利!
为什么又是AIA?
这些富人的脑袋是什么脑袋?榆木疙瘩?人家怎么说他们怎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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