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7-1-2015 11:05:5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way版求问几个问题
1. 创建公司初始需要有那些必须有的人?比如说董事 秘书之类的,可以是只有我一个股东光杆司令么?
2. 看到你前面说公司董事就算是工作职位了,可以以这种方式聘请外国人来做董事申请ep或者sp么?
3. 如果我要做饮食业,想聘请一个外国人(还是上面说的那个想以董事身份聘请的人),以什么身份聘请更好办呢?厨师,经理还是董事?
4. 如果要聘请外国人,需要有足够的pr或sc,我作为公司股东可以当一个人头么?
5. 如果初期公司没有运营,被允许的最长未运营期限是多久?期间都可以写信免税么?
6. 如果公司没有运营,可以不给公司名下的员工发工资交cpf么?
暂时就想到这么些问题,有点罗嗦,麻烦way版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