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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12 08:41:33|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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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NEWEI 发表于 26-6-2012 17:45
你应该从另一个角度看:
多少人根本不认识到这个事情的严重?
我较真是给大家一个提醒,新加坡法治社会, ...
我来回复一个关于危险恐吓的真实案例吧。
我有一个朋友和男朋友分手,结果那臭男人气不过,写了一封邮件给她,和她说如果不答应复合,就要整合她以前做过的所有见不得人的事情(其实我朋友也不知道是什么事),全部公布到网上,发给她老板,客户及所有朋友。坚决搞臭她。
这肯定是威胁恐吓吧?
我朋友拿着白纸黑字去警察局报警,警察就做了下记录。说,现在我们只能帮你建个记录,因为他没有具体去实施去做,所以不能take any action。但是接下来一旦发现那男人真的有去做,那连记录都不要做了,直接逮捕。
这是近期发生在新加坡,而且我好朋友的真实事情,所以危险恐吓这种东西,不到具体实施阶段,警察也做不了什么。可是真的那臭男人要实施了,要警察有个P用啊?
所以Waynewei版,报警其实效果有限。结局并不如你想象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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