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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ngel_luo

[房产] 我也做一回“恶房东”?与租客发生超小额租金纠纷--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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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12 10:07:3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boiboi 发表于 27-6-2012 09:57
但是请律师告可以。blackmailing可以定罪。
我认识的人里有这么做的。

我不是律师,不过这种应该涉及是是否诽谤或者侵犯隐私,这种官司很难打
还是尽量避免打官司,费钱费力费时间。

报警不等于打官司。当然要看警察怎么说。如果警察立案的话,那是公诉,由公诉人提出控诉。不是当事人上法庭打官司,当事人是作为证人。而且报警也不花钱,大不了警察不立案。找律师要花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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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12 10:18:1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angel_luo 发表于 27-6-2012 09:37
我脾气是暴躁,但是一般不发脾气。如果遇到对我用暴躁来发脾气的人,我就拿出来用用。就像国家持有核武器 ...

我觉得发脾气不是什么武器。除非是周星驰《功夫》里的包租婆的狮吼功。。。。。。
法治社会下,小市民最好的武器是寻求警察的帮助
国人习惯什么事情都私了,觉得找警察什么的是把事情搞大。其实这在法治社会很正常。美国那边,找警察解决问题是常见的。
当然,这次既然对方服软,那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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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12 10:21:0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圆满解决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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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12 10:23:2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东,房客彼此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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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12 10:33:2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WAYNEWEI 发表于 27-6-2012 10:07
我不是律师,不过这种应该涉及是是否诽谤或者侵犯隐私,这种官司很难打
还是尽量避免打官司,费钱费力费 ...

确实,打官司是来得麻烦些。但这种case律师信一发出来一般都是庭外和解的。律师费也会是对方承担。
不过,万一对方一根筋非要闹上庭,时间精力金钱都会有支出。(金钱方面胜诉的话不是问题)
不适合怕麻烦的人,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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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12 10:33:5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WAYNEWEI 发表于 27-6-2012 10:18
我觉得发脾气不是什么武器。除非是周星驰《功夫》里的包租婆的狮吼功。。。。。。
法治社会下,小市民最 ...

你也太夸张了,普法不是这么个普的,一点小争执,纠纷就闹到警察、法庭上,警察,律师有那么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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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12 10:36:0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bbs.sgchinese.net/thread-3043990-1-1.html

【原创】诚意呈献给所有房客和房东---全新出击

这个贴子,本人觉得不错,一直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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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12 10:39:3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eacelife3 发表于 27-6-2012 09:49
实际上,你这个问题的发生恰恰就是这一天之争。实际上大可不必加什么具体时间在合同里, 当然也不必象酒 ...

哎呀,我都说了快100遍了,我生气的原因不是纠结在时间点的问题。

当然这个矛盾的产生也是因为双方对市场行规没有达成共识,所以我按照合同来算时间,我认为没错,起码我有本可依。他最多可以说我是不近人情,但是我不犯规。

你住酒店下午入住早上退房很正常,因为酒店的规矩就是这样。但是我出租房子的规矩不是这样,所以我不跟酒店的规矩,可以吗?我的房子我做主,有错吗?觉得不合适的人,可以不租,我不强迫。觉得搬出时间是在半夜前不合适的,可以在签约前甚至签约后,快要搬走前跟我协商,这样还不OK吗?

住酒店大家没有异议,是因为大家都对酒店的行规非常了解了,自觉的在中午12点前就退房。如果酒店不是在公共合同里明确指明了时间,你看看会不会有人钻空子说日期写的就是这天,我就可以住到晚上12点前再退房?!而且酒店也明确规定了入住的当天早上12点前不可以check in, 除非个别酒店有空房的时候会提前给钥匙,但是这是goodwill,不是义务。但是如果我出租房子,我说你交房租开始的那天的上午12点前不能搬来,你看租客愿意不?人家要是半夜到达机场,难道在机场坐一上午?所以不可混为一谈,大家各自有各自的规矩,合同双方同意就行。

我之前的租客都很自觉的在月底的那天下午或者晚上就自动把房子打扫好交房给我,也没有提出过疑问。人家也是即刻入住下家,我相信很多人的合约也是从下个1号开始的。我认为不管是基于行规,还是合同,都是这样处理的。

当然不管是租房子还是住酒店,你有异议,你有额外要求,你可以提,大家可以协商解决。但是你想在酒店超过中午12点退房,难道你的做法不是打电话去前台问可不可以给我免费延长一点时间退房,而是去恐吓别人说你要是不让我延迟你就小心你酒店财产的安全??!! 你看酒店会立马叫保安把你架出去不,试试看。

我没有立刻把他赶出家门,我觉得我已经够容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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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12 10:41:3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WAYNEWEI 发表于 27-6-2012 09:58
别的不说,我代表版主三人组感谢你创造了点击量和发帖量。
前几天鼠老大还提醒我说最近人气低,我还在头 ...

呵呵,我宁可不发生这样的粑粑事情呀,开开心心发帖聊点别的什么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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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12 10:44:3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angel_luo 发表于 27-6-2012 09:54
我没强迫大家说话吧?我绑着别人回我帖子了吗?我浪费你的时间了吗?你要是觉得浪费你时间了,你可以绕道 ...

我个人觉得熊猫妹妹这个贴非常有意义。(除了创造发帖量)

前几天看报纸,新加坡有个议员(大概意思的)提到说,新移民选择新加坡的一个原因是法律严明,可是有事情发生的时候,又不习惯通过法律解决了。
这个贴让我看到了有人以为发短信威胁不是啥大事,有人根本不知道威胁恐吓这件事,有人以为找警察等于自己去打官司。最搞笑的是有人以为我故意搞大事情来赚钱,且不说报警不用钱,打官司是律师赚钱,我不是律师我能从这赚什么钱?

我觉得,新移民的法律意识有待提高。当然,不限于新移民,从近来的热点新闻来看,本地人很多也是法律意识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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