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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AYNEWEI

[保险] 保险公司不承认马驰车祸是意外拒绝赔偿, 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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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12 18:27: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WAYNEWEI 发表于 16-8-2012 17:20
从帖子投票来看,多数人认为是意外。 这说多数人心中,有些字眼的定义是约定俗成的。

现在保险专家的做 ...

你这个投票,有点。。。
第一,你一开始就没搞清楚到底为什么是collision,因此题目设计有点偏颇。第二,对象。这个我就不说了。如果换一波人,我们已经被骂死了。新加坡人就此事扬言。。。
其实,简单地说,一个明显严重违反交通规则、危害公共安全的人,权益是否应该受到保险公司保护的问题。答案可以是应该,我没有意见。只要法院这样判、大家又都同意,保险公司就这样遵守就是了、我们就这样执行呗。
这不是跟你说的我们是否感谢贪官有点异曲同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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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12 18:30:1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goldenstar 发表于 16-8-2012 18:19
很多人说保险不该为个人犯错买单。

但是保险并不是法律,用来制止犯错。 相反,保险的精神其实是最大限度 ...

过失,那是什么判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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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12 19:32:47|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goldenstar 发表于 16-8-2012 18:19
很多人说保险不该为个人犯错买单。

但是保险并不是法律,用来制止犯错。 相反,保险的精神其实是最大限度 ...

这是谁说的?好像没有这个意思

谁都会犯错,这不是问题,但如果你知道你肯定犯错了、错误足以导致别人危险、你仍然继续犯错,这个就是故意了……

其实酒驾算什么?酒驾在交通意外里是数目很少、危害较小的,只不过是比较容易认定你是故意的,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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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12 21:06:3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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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12 21:49:4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aittt 于 16-8-2012 22:06 编辑
good99 发表于 16-8-2012 19:32
这是谁说的?好像没有这个意思

谁都会犯错,这不是问题,但如果你知道你肯定犯错了、错误足以导致别人危 ...



“但如果你知道你肯定犯错了、错误足以导致别人危险、你仍然继续犯错,这个就是故意了”

这个不是故意。

他知道自己违反交通规则,可能导致危险,但是主观上,他还是相信自己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如果不是就是自杀!),这个叫做过于自信的过失 -- 还是过失

相对的,他知道自己违反交通规则,可能导致危险,而且主观上,他放任甚至希望事故的发生(就是自杀!),这个叫做间接故意 -- 属于故意

注:这些是中国法律体系下的东西(当然也是跟国外大陆法系学的),这里是英国法体系,是不是适用我不确定,但我相信这个问题上应该是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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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12 22:06:1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qguan 发表于 16-8-2012 17:51
定义还是要看法律上的和保险上的定义,普通人的理解不是不对,但是有时会和法律上的和保险上的意义有差异 ...

你说得没错。可是你不明白我的意思,你跟我完全是各说各话。

保险公司的逻辑:因为这个case符合某些条件(超速什么的),所以不是accident而是collusion,因为是collusion,所以保险公司不赔偿。

我的看法:

保险公司的做法:因为符合条件ABC,所以不是一般人认为的D哦,而是专业意义上的E,因为是E,所以做法是F。

就不能直接说:因为符合条件ABC,所以做法是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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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12 22:12:2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WAYNEWEI 发表于 16-8-2012 22:06
你说得没错。可是你不明白我的意思,你跟我完全是各说各话。

保险公司的逻辑:因为这个case符合某些条件 ...

报道说的是collision而不是collusion,这两个词差别很大,关于这一点,我把我另一个帖子的观点贴过来

1,英文报道的记者也是外行,望文生义,搞出个“collision”是合同除外责任的说法,在这个基础上再做推理,难免就离题更远了

2,在保险中,从来没有把“collision“定义为insured知道他/她的行为可能会导致意外发生,从而保险公司可免责。相反,船舶保险中,差不多30%的损失都是在赔偿“collision”

3,accident是个统称,可以翻译成意外事故,包括很多,collision, fire, theft, lightening, explosion...都可以是accident的具体形式. 所以报道中把accident与collision对立起来的说法,是完全没有逻辑的

4,但是保险的一个原则是只保偶然发生的事故,而不保必然发生的事故。我看了下自己的保单,保险责任里恰好写的是“accidental collision”,所以我估计AXA是在这里做文章,例如说马驰的超速加闯红灯是inevitable collision rather than accidental collision什么的 -- 不过在我看来是站不住脚,理由很多网友都明白

5,他们也可能在马驰的主观要件上做文章,把事故的发生归因于wilful misconduct而不是fault, 这个也是一个挑战律师法官创造力的活,虽然他们从不缺乏创造力,但我觉得也是胜算很小

6,我听说全部赔偿金额是三百万新币,似乎也值得AXA花点律师费博一把,倒霉的是马驰的家人,都这个状态了还得受这个折磨,还是钱惹的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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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12 23:14:1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waittt 发表于 16-8-2012 22:12
报道说的是collision而不是collusion,这两个词差别很大,关于这一点,我把我另一个帖子的观点贴过来

1, ...

谢谢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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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12 23:42:1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qguan 发表于 15-8-2012 16:50
这种豪华跑车更容易超速,否则他们买了做什么,不就是为了享受超高速度带来的驾驶快感吗?所以我估计保险 ...

按照这种逻辑 市区道路不是用来飙车的 不是用来送命的 他来飙车做什么 为了给别人带来危险?

还有所谓先赔偿 后追究责任的说法 依然是在助长飙车族气焰

飙车是必然导致交通事故 只是早晚的问题而已 尤其在市区道路飙车 是拿自己和别人的命一起做赌注给自己换取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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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12 23:50:3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WAYNEWEI 发表于 16-8-2012 14:19
是故意超速,这个大家没有什么异议吧?
但不是故意撞车的吧?

这种诡辩有意思么?我可以这么说 你在市区按他那个速度一直这么飙车 你可以一天不出事 两天不出事 但是100天连续飙车不出事的概率几乎为0 不信的话你可以找交通事故统计学数据

按照你的逻辑 只要他的此次行为不100%导致另一件事的发生就是意外了? 我拿枪从楼上往街上打 试枪玩 我纯粹为了打着玩 不是为了打人啊 结果你知道的 枪法差 把一个路人打死了 你觉得这算意外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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