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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8-2012 23:45:36|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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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ood99 于 18-8-2012 00:00 编辑
lainm 发表于 17-8-2012 23:22
这位版主弄得自己跟大法官一样,感觉case已经close了。不知是不是做法律的。
他说了句“这个案子,大家起 ...
随便你说,我直。但我绝对比很多人更有资格,比如那个房屋买卖OTP的例子……哦,抱歉,可能你不知道,哈哈
就说我前面说的那个女司机的案子,有几个人知道?其实是很公开的,只是没多少人在意而已。她的错比马驰小太多,但结果是保险公司并没有全部赔,而是要司机自己赔,
这不是判例?
威胁?是危机感。威胁有个屁用,而是我赞同马家的危机感,他们也是聪明人。请自行看看第一楼最后一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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