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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AYNEWEI

[保险] 保险公司不承认马驰车祸是意外拒绝赔偿, 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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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12 11:09:0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我的新天地 于 8-2-2013 14:53 编辑
mayuqiang 发表于 27-12-2012 19:34
法律非黑即白没有灰色地带,限速60的话,时速61是超速,时速361也是超速。如果保险公司根据超速理由不赔的 ...



法理上每个驾车人只要超速,不管超多少都应当接受相应的惩罚。但从执行的角度来讲,不管是老百姓还是执法者,法不责众和杀一儆百的心理普通存在,所以,要抓典型,这就是现实生活,没法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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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013 13:10:4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本帖最后由 鞋子 于 1-1-2013 13:13 编辑
mayuqiang 发表于 27-12-2012 19:34
法律非黑即白没有灰色地带,限速60的话,时速61是超速,时速361也是超速。如果保险公司根据超速理由不赔的 ...

自己去查交通法规 超速5%和超速100%性质和处罚完全不同 不要混淆是非 法律明确界定了 不同超速情况的不同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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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13 12:12:3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ayuqiang 于 19-1-2013 12:32 编辑
鞋子 发表于 1-1-2013 13:10
自己去查交通法规 超速5%和超速100%性质和处罚完全不同 不要混淆是非 法律明确界定了 不同超速情况的不同 ...


学习了。
这样保险公司最好也明确表明不同违规性质给于不同赔偿。就是他们这种漠棱二可,引起这些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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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13 21:44:5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特殊情况下,谁想去死。看来不能向这家保险公司买车险?明摆借故赖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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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13 22:08:3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shu_chong 发表于 20-1-2013 21:44
无特殊情况下,谁想去死。看来不能向这家保险公司买车险?明摆借故赖账。
...

按照新加坡法律,本來就不必赔,根本不是赖账。
如果因此不能买Axa的车险话,那没有一家的可以买了。
因没有车险会理赔鲁莽驾驶,这是新加坡车险的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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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013 16:04:3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联合早报网讯)去年5月在维多利亚街发生法拉利跑车拦腰撞上德士和电单车、酿成三死二伤的车祸,法拉利跑车司机马驰的家属起诉安盛保险新加坡(AXA Insurance Singapore)的诉讼以和解收场,条件保密。

  马驰的家属与安盛保险新加坡发出联合声明说,两名死者德士司机秦德福(52岁)和日籍德士乘客伊藤繁美(41岁)的家属以及两名伤者电单车骑士纳吉(Muhammad Najib Ghazali,26岁)和跑车内的乘客吴薇薇(译音,22岁)都将获应得的赔偿。安盛保险将不会向马驰遗产追讨这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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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013 16:10:2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说了只能是这个结果.

马驰家的钱来路不正,怎么敢把事情搞大?

黑吃黑, 可惜了我们没热闹可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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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013 17:18:4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oldenstar 于 25-1-2013 17:45 编辑

吾看私下应该是AXA退让的多。

如果AXA有把握赢,马家私下那点甜头哪里能满足的了它的胃口。树立一个经典案例以正效尤多不容易,以后类似案例的巨大利益,哪里是马家能够私下填补的。

即使马家再有钱,个人对这个量级的商家,还是蚂蚁和大象的较量。 那点庭费律师费,打入公司开销都是毛毛雨。 本地人对马家很反感,那么多超速案,AXA挑这个来发难本来就是看准了民愤很大,马家很被动。 所以马家想退让是没可能的。

相反如果是AXA要和解,基本马家只能接受。被骂的这么狠他们怎么会不知道。很多人要说他们谋杀还想拿钱,说白了,赢了官司必然面对新一轮的轰炸,能赢都不太敢赢。

所以马家主动退让,AXA是不会接受;相反AXA主动退让,马家是没有不接受的道理。

点评

+10000,保险公司肯定输嫌丢脸不肯公开摆了,马家得了实惠当然低调,这是天经地义的结局,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就百般借口不想理赔真的很无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6-1-2013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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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013 17:44:5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哦,故事就这么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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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013 22:25:5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男人如树 发表于 25-1-2013 16:10
早就说了只能是这个结果.

马驰家的钱来路不正,怎么敢把事情搞大?

以我看法,如果打官司打到这个结果算MC家赢。

好像保车主人身是1万块,这个有没有赔也差不多。让保险公司赔被撞毁的跑车,这明显是不合理的。人都死了,从正常情感的角度上讲,家属不会太想要索赔肇事车子。当然这车子实在太值钱了,但做为几乎100%责任的肇事方,理应承担这样的责任。

最关键的是第三方受害者的赔偿。这才是核心,目前保险公司全数承担,离当初保险公司声称的“拒绝赔偿”差距挺大的,难道这就是“进两步退一步”的策略,保险公司为了不赔150万的跑车,先开价高点然后再妥协到他们本来打算赔的。不管怎么样,这样的结果我看来是一个相当不错的结局。

再说整个过程。保险公司先来个震撼说“不是事故”,这实在挑战我的认知了。说辞相当不聪明,“拒绝赔偿”这个词保险不要随便讲,特别是第三方受害者赔偿的部分,如果保险公司只说“向肇事都追究赔偿责任”也可以达到同样目的,但听起来就好太多了。当时最气愤的是,大概是9月即将开始打官司时,保险公司说将赔第三方受害者,但必须是法官宣判它赔偿或者MC家属同意将会偿还它的“垫付”,简单来讲就是对第三方受害者说:不赔,你们等着吧。后来,10月保险公司终于改变态度,说将先行赔付第三方受害者,不管有没有法官判决。这才是正确的态度啊,以任何理由不赔或者拖欠第三方受害者的保险公司是怎么也说不过去的。只要第三方受害者能得到尽快赔偿,这个案子谁输赢都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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