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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子,这个政策真的要出来了。
同时拥有组屋和公寓者,必须自住组屋了。
U转吧,政策!
● 许丽卿
政府过去几年来不断修改条例,不外是满足一些国人的需求,然而却让公共住屋政策越走越歪,出现政府津贴组屋被视为生财工具、转售组屋供求失衡、这一代人享受了同时拥有组屋和私宅的好处,却可能让下一代负担不起组屋的乱象。
有个读者跟我分享了他的故事。
公务员,月入过万元,四十几岁,从没住过政府组屋,婚后有了家庭仍与父母同住武吉知马市值超过800万元的独立洋房。几年前,从没想过要拥有组屋的他,在太太的游说下,以33万元现金在西部买下一间四房式转售组屋。他和太太及孩子并没有搬进去住。基于三年内不能出租的条例,他让屋子空置了三年后将整间组屋出租,月租2800元。
这是个“拥组屋住洋房”的典型例子。和那些同时拥有组屋和私宅者的差别,是他住的洋房是父母送给他的资产,完全没有房贷压力。
而共同之处是,组屋对他们而言并非“必需品”。将整间组屋出租,意味着组屋对他们是“多余的”,只是用来生财的工具。然而,在现有组屋政策下,他们并没有违例,只是政策漏洞的受惠者。 住大洋房,月入超过万元,为何要买组屋?若出租组屋的租金不是用来增加收入,那拥有组屋的动机或许就纯粹只是“人有我有”的心理。
他不讳言,身为一名公务员,过去他一直很不屑那些买卖组屋牟利者的行为,尤其是一些以高价出售早年低价买进的第一间组屋后赚了一大笔,利用这笔厚利提升为私宅业者,想再买组屋时却又嫌转售组屋太贵而对政策诸多不满。对一些住私宅,却出租组屋收租来支付私宅贷款的国人,他也很不以为然。
而他最终也购买了组屋,理由是为了与太太一起实现“一生中一定要拥有一间组屋”的梦想。不管什么理由,他买组屋不自住就是剥夺了另外一些人真正想拥有组屋的权利,这和那些同时拥有组屋和私宅者的“罪名”是一样的。
在目前低利率的环境下,加上居高不下的通胀率,人们把钱投资在房地产上以避开通胀,是相当普遍的做法。这名出身富裕家庭的读者,以他的能力足以买下豪宅,但他选择“投资”组屋,原因很简单:自父母年代,他的家庭从未买过组屋或住过组屋,而购买享有津贴的组屋是国人的一种权利,不买白不买。更何况用33万元现金购买转售组屋,对他来说轻而易举,而出租组屋的租金收入还远比定期存款的利息高,不管他需不需要这笔收入,这笔钱用来购买组屋总比放在银行好。
相信有同样想法和做法的大有人在。像这类有能力购买私宅的人,本来就不应该跟只能负担得起组屋的国人抢购组屋。这名读者坦言,有关政策修改前,他根本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也能拥有组屋,而且不仅享有住洋房拥组屋的好处,还能出租整间组屋收租。
政府过去几年来不断修改条例,不外是满足一些国人的需求,然而却让公共住屋政策越走越歪,出现政府津贴组屋被视为生财工具、转售组屋供求失衡、这一代人享受了同时拥有组屋和私宅的好处,却可能让下一代负担不起组屋的乱象。
其实国人这种“组屋可用来投资”的意识始于上世纪90年代的“组屋翻新计划”,那时打着“翻新计划为组屋增值”的号召,让人们相信组屋会越来越值钱、价格会越来越高。这些年来,组屋价格果然只上不下。组屋价格节节上升,固然是由多种因素所造成,但走偏了的政策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政策随波逐流不断修改,失去了原本的精神。我们应该回到2003年以前,除了特殊情况,组屋必须自住,不得出租牟利,即使屋主拥有私宅,也必须住在组屋,不能住私宅而将组屋整间出租。
扭转一个政策,牵涉到诸多利益相关者,既要考虑到已在政策下受惠的,也要照顾到受政策影响的不利者。政策如果能够让人人受益,自然无须改变,但若政策已出现偏差,赶紧回头寻找新思路。U转吧,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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