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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4-2013 20:40:41|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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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现有组屋政策下,他们并没有违例,只是政策漏洞的受惠者。" 不理解为什么政策明确允许的东西为什么现在说成是钻政策漏洞?那请问当初政府允许公民同时拥有组屋和公寓并可以出租整套组屋的初衷是什么?不是明白的告诉公民你可以住公寓然后出租整套组屋吗?那时候这么做算是相应政府号召不是吗?现在都被说成钻政策漏洞的“罪人”了?是政府太善变还是过于虚伪了?不让我从左边走,不让我从右边走,我从中间走,还被说成钻政策政策漏洞了?还让不让人活啊?按政策行事的都成“罪人”了,只有政府永远是对的,组屋只能自住的原则政府说要遵守才要遵守,政府说不必遵守就不必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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