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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9-2014 18:59:23|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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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发言过于凌乱,我认为晓林并没有完整的看懂我的意思。我整理一下。
1. 法律归法律,道德归道德。导游能不能拿到财产,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就看老太太是否能够重新立一份改变继承者的遗嘱。如果不能,导游赢面很大。当然前提是司法公正,不受什么民意的影响。
2. 如果贪婪露出马脚,那亲属这方的律师就赶紧去抓这个马脚,用证据说话。
3. 家属现在出来,当然不能赤裸裸说自己来争产的。之前准备捐献,很大可能就是和这些亲戚不对付。亲戚自己也知道没戏。但是当知道遗嘱留给了导游,家属不爽,这就产生了现在的纠纷。
4. 因果报应就是信则有不信则无的东西。现代社会,法律才靠得住,因果报应先靠边站吧。辛普森案件大家知道吧,都知道是他杀的,但是因为警方取证有点不合法,导致所有证据都不被采用,听着荒唐吧,但这就是现代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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