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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RXIN

[PR] 大家如何看待男导游杨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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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9-2014 16:13:4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金毛毛 发表于 21-9-2014 16:07
比法盲进步了些,知道找点依据了。这些东西只能说,这些外甥女干儿子啥的,也想要争夺遗产,导游在监管富 ...

要不我们来赌一顿海底捞,导游赢了我买单,导游输了你出钱请客,见者有份。

点评

赌博没算上政府一份是犯法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3-9-2014 14:16
听说有人赌火锅,我就来mark一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1-9-2014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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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9-2014 17:45:3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subconscious 发表于 21-9-2014 16:13
要不我们来赌一顿海底捞,导游赢了我买单,导游输了你出钱请客,见者有份。
...

你这就是一个马甲,真要是输了,鬼才找的到你。
说你不懂法律还不信,就算要赌,也要限定人数,限定金额,见者有份这属于无底洞,也就是马甲敢夸海口赌,反正输了也是赖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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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9-2014 17:55:0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bconscious 于 21-9-2014 18:28 编辑
金毛毛 发表于 21-9-2014 17:45
你这就是一个马甲,真要是输了,鬼才找的到你。
说你不懂法律还不信,就算要赌,也要限定人数,限定金额 ...

你才是马甲呢,要不赌现金一万块钱,你这个法盲,我天天和律师打交道,就怕你输到去站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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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9-2014 18:02:5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subconscious 发表于 21-9-2014 17:55
你才是马甲呢,要不赌现金一万块钱,你这个法盲,我天天和律师打交道,就怕你输到去站街 ...

说你是法盲还不信,就这短短的一句话,漏洞好几个。
一万块钱,光说数目没有币种,日元和新币那可差得远。
天天和律师打交道,并不代表有法律知识,在律师楼打扫卫生的也可以说自己天天和律师打交道,也可以晒出更多的名片。买卖个房子,手里也有一把名片,有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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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9-2014 18:18:5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subconscious 发表于 21-9-2014 18:08
你有没有,晒来看看,在新加坡当然赌新币,白痴才在新加坡赌日元,看来你是不敢了,敢的话明天约个地方见 ...

还是暴露了法盲的本质,谁告诉你新加坡就一定是新币的,你自己看看寄来的银行账单上面,哪次币种不是写的清清楚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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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9-2014 18:24:2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99 发表于 21-9-2014 15:18
赞同。
新加坡政府在这方面是极其优秀的,大家都同意!
以前的慈善事件,去年的性贿赂案,都充分体现政府 ...

版主快来,请处理楼上这位的骂人。我决定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先投诉,而不是以牙还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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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9-2014 18:25:3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叫做理屈词穷,请看306楼这位的点评,素质低劣的一塌糊涂。

点评

哈哈哈哈,自己说自己素质差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1-9-2014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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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9-2014 18:33:5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金毛毛的基本点就错了,他认定那些出来说句话的都是别有企图的 ,和导游一样。可能他在某个环境待久了或 受某些教育久了,怀疑一切了。
其次,他也不承认有社会或国家公德的作用和监督。
所以在他的眼里,可能一切都是灰暗的,社会,人与人与人之间等等。
如果他能想的光明一点,就该知道,无论基督或佛教或其他宗教告诉大家的都是终有后报。就算在现实,无论如何伪装或程序合法,贪婪就一定会有露出马脚的地方。自会有专家,社会舆论也会让专家们去发现他们。无论如何,到现在为止,任何法律和条规都还是人来制定的,还不是神,那么为何认为会有无法推翻或漏洞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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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9-2014 18:35:4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漏说了,老妇人的那些亲属出来说话,绝不是为了争财产,本来这些财产就是准备捐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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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9-2014 18:59:2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是发言过于凌乱,我认为晓林并没有完整的看懂我的意思。我整理一下。
1. 法律归法律,道德归道德。导游能不能拿到财产,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就看老太太是否能够重新立一份改变继承者的遗嘱。如果不能,导游赢面很大。当然前提是司法公正,不受什么民意的影响。
2. 如果贪婪露出马脚,那亲属这方的律师就赶紧去抓这个马脚,用证据说话。
3. 家属现在出来,当然不能赤裸裸说自己来争产的。之前准备捐献,很大可能就是和这些亲戚不对付。亲戚自己也知道没戏。但是当知道遗嘱留给了导游,家属不爽,这就产生了现在的纠纷。
4. 因果报应就是信则有不信则无的东西。现代社会,法律才靠得住,因果报应先靠边站吧。辛普森案件大家知道吧,都知道是他杀的,但是因为警方取证有点不合法,导致所有证据都不被采用,听着荒唐吧,但这就是现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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