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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2015 20:46:18|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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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ishun2009 于 23-11-2015 20:55 编辑
此楼主夸大其辞, 把打工的可能风险无限放大, 与犯法相提并论, 实在是误导观众。
只要有一点常识的人就可以看出, 那几个帮凶身为专业人士, 明知故犯, 实在是罪有应得, 与他们是否得到什么额外好处或动机如何没一毛钱关系。如果非要硬要找一个理由, 那就是为了保住他们的饭碗。不干就可能没饭碗, 窃以为教会具有隐蔽性, 被抓的可能性小, 所以就挺而走险, 同流合污。 他们十分清楚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是正常的成年人就承担法律责任。
试问, 一个工程师在设计产品时, 老板让他用不当材料以达到低成本目的, 而他明知道此材料不满足安全要求, 在老板的压力下不得以只好按老板的说法做, 违背专业知识和规范, 如果该款产品将来出了事, 政府追究下来, 难道这个工程师因要负法律责任而感到无辜吗? 这个风险不是老板给的, 是工程师自己违背专业知识和规范造成的。
而以一个正常的专业准则来从事工作, 没有法律风险。所谓风险, 只有可能被割职的风险, 而这种风险是时时刻刻存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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