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狮城论坛

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
楼主: 老鼠爱小米

[投资]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更怕睡了小三还让赔900万的经济学家流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30-8-2016 23:13:4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困惑ing 发表于 30-8-2016 10:04
宝强事件,是宝强错在先。

宝强不明白,很多男人不明白,有钱的花心的男人更不明白,在这个世界上,  金 ...

当然金钱买不到爱情,如果从一开始就冲着金钱去的,那是交易,一笔生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8-2016 00:02:08|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老鼠爱小米 发表于 30-8-2016 23:08
我还是不建议【因小失大】,扣税跟收入比起来,当然收入多得多。没有出事就算了,如果出了事,比如像王宝 ...

没啥,人是自己选的,出事了自己认了。再说俺的身家比宝强差多了。。。。。。俺倒是想当经纪人,义务劳动也行啊,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8-2016 00:36:01|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鼠爱小米 发表于 30-8-2016 23:08
我还是不建议【因小失大】,扣税跟收入比起来,当然收入多得多。没有出事就算了,如果出了事,比如像王宝 ...

鼠版担心了,关于税收,威版这么做是在避,而不是在逃,应该问题不大。但威版这么做现在要担心的,就是威嫂,以前不懂,数钱开心。但看了郎咸平的故事后,估计威嫂午夜梦醒的时候,应该心有所想了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8-2016 00:41:05|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AYNEWEI 发表于 31-8-2016 00:02
没啥,人是自己选的,出事了自己认了。再说俺的身家比宝强差多了。。。。。。俺倒是想当经纪人,义务劳动 ...

糊涂了吧,你不是宝强,你是咸平。

相当经纪人,现在看要很帅,至少要象宋吉吉那样“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nvm
发表于 31-8-2016 09:42:2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鼠爱小米 发表于 30-8-2016 23:11
照你这么说,如果你是一个男人,跟人睡了三年,人家没名没分地跟着你,最后分手了你就会那样对待人家吗? ...

首先关于一个有钱一个有色的角色我并没有性别设定。有钱的可以是男也可以是女,有色的亦然。杨寅就是个例子,虽然他姿色相当不咋地。

其次,名分这玩意就复杂了。一来“今天,名分这种理学的旧思想被彻底否定。君臣、父子、夫妻、华夷、内外等思想全部被推翻。没有名分的无产阶级才真正的是国家的主人。"(摘自某党宣言)二来名分这东西就绕不开小三这个话题。这个我等下再说。

一个空姐(先别在意她的性别)找一个老教授你说不是为了钱有可能吗?有可能,但我不信。这大概就和说一个年轻猛男找许纯美不是为了钱一样,说田小姐找王先生不是为了钱一样,我无法证伪,但我不信。但我并不觉得为了钱和别人在一起有什么不对。这个不讨论,而且这也真不违法。只要两厢情愿,钱色不是不可以交易。

什么叫名分?儒家思想中,君臣、父子、夫妻的关系称为『名』;相应的责任、义务称为『分』。(摘自百度)。廖想不想成为朗夫人,我不知道,朗想不想廖成为朗夫人,我也不知道,也不是每段关系都是奔着名分去的吧。一个为了钱而建立的关系,要名分无非是更好的分对方的钱,不过一段关系应该值多少钱呢?你就是去声色场所叫小姐少爷,也得分地方高不高级,人长得好不好,以及服务内容吧。钱色交易,不会因为从零售变批发就有性质上的改变。

朗廖的关系是非法关系,这也是为什么朗送给廖的房子最后被要求还钱。如果廖获赠房子的时候不是第三者,那这钱朗是要不回来的。
结局如何这文章没说。不过朗和前妻和平分手是2011年,这房子只能是在这个日期之前买他们才能以前妻的名义起诉朗非法处置财产。当然这其中法院的判决我是有疑问的。这个非法处置的财产,假设两套房子1000万,按理说分财产的时候是应该平分的,那么因为不当处置,朗前妻损失了500万要求追回,合理,但不是应该朗来掏这笔钱吗?除非朗的财产不到500万,那就只能去追回。毕竟”第一回合“中法院是判定朗自愿赠与无法追回的。
其二哪怕真的要追回,也只是付当初购房款的一半给前妻,而朗的那一部分是没理由追的。
再有,这房子2011年之前买,现在卖以上海房价的速度也早赚翻了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nvm
发表于 31-8-2016 09:52:5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自然人独资的那个部分我更加没看懂,我没有相关法律知识。
但有一点,廖肯当独资自然人,必然是(至少在当时)有利可图的。这背后的风险她当时清楚与否我不知道,朗咸平和他儿子这一系列操作是否违法我也不知道,不过既然你为钱而去,就要承担与之相关的风险。

本论坛(或许其他论坛也有)很多换钱的帖子,不想走正规渠道。不管什么原因,只要某人愿意参与,无论他是否全部清楚其间的风险,东窗事发他都逃不了干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8-2016 10:09:1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估计那个900w,是狼教授忽悠空姐说有一笔钱从公司过一下,空姐又不是财经或者法律专业人士,一想反正钱来了走了,看着也没啥损失,就同意了。结果没想到前面的买卖合同从假的变成了真的。

空姐的失误就是钱走了之后,没有及时的把合同给取消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8-2016 10:29:0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小三当的,有真金白银就好了,还弄什么公司啊,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9-2016 00:04:0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nvm 发表于 31-8-2016 09:42
首先关于一个有钱一个有色的角色我并没有性别设定。有钱的可以是男也可以是女,有色的亦然。杨寅就是个例 ...

Nvm年龄不小了吧?把名份这个东西研究得那么透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9-2016 00:05:5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千股涨停 发表于 31-8-2016 10:09
我估计那个900w,是狼教授忽悠空姐说有一笔钱从公司过一下,空姐又不是财经或者法律专业人士,一想反正钱来 ...

因为她没有来投资理财版,天天在这里混的都久病成医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