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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anghomes

[狮城随笔] [转帖]上海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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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05 15:53:3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音乐的现场找到肉体狂欢的现场。
  脸发蓝,脚踝发硬,陌生人在着火般的空气里互相调情。没有一只苍蝇可以飞进来并躲过这场由高分贝和激荡的微粒组成的可疑的浩劫。
  我快乐死了,一个男人在台上歇斯底里地唱着。
  飞苹果一直站在我旁边,他摸了摸我的臀部,对我微笑,我受不了这个漂亮男人,这个一直对我微笑着脸上有化妆痕迹的双性恋。他的眉他的鬓角他的腮都打过粉,他追逐男人也追逐女人,他说他的女朋友们一律吃他的男朋友们的醋,他总是陷在爱情的烦恼里不知何去何从。我说全国有8亿农民还在为怎么奔小康而发愁呢,你已是个特别幸福的人了。
  他觉得我很聪明,也很有意思,看我一脸文静,毛衣的扣子扣得严严实实像淑女,可我经常说“操”。我不说话,心里却想谁叫你这么漂亮,使我变得这么神经质。我原来不爱说粗话的。
  “你有一个可爱的臀部。”他在我耳边嚷着。音乐太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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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05 15:53:0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飞机准时起飞,准时降落。虽然我每次坐飞机都怕飞机从天上掉下来,因为这种又大又笨的铁家伙在稀薄的空气中总是很容易掉下来,但是,我依旧热爱坐飞机。
  我径直去了朴勇的家,敲门,邻居说他不在。我徒然地在那个四合院里站了一会儿,决定单独去吃顿好好的晚餐,飞机上的点心我一口也没吃,北京的餐馆价钱比上海的稍贵,但菜的味道幸好不那么令人失望。我不时地被邻桌的北方男人打量来打量去,他们那种北方特征的眼神会使一个独身来此过圣诞的上海女性深感安慰,至少证明她依旧是个迷人女性。
  忙蜂吧,一个历来以摇滚人云集出名的酒吧,有无数长发或短发的面有病容但屁股绷得紧紧的乐手,他们比赛弹吉他的速度也较量追求漂亮女人的手段。这里的女人(Gr oupie或称骨肉皮),都有好莱坞女星般圆圆的胸脯,至少在某一方面能吸引混在音乐圈里的坏胚子们(有钱、有权、有才、有身体等等)。
  音乐很吵,烟味、酒味和香水味都挺重,穿过暗得像实行灯火管制的走道,我看到了朴勇。他抽着烟在串一串银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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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05 15:52:4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朴勇的声音在电波里出现,他回答了主持人一个有关音乐创作的平庸的问题,然后他开始与一些听众交流。其中一个女孩问他,“中国有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摇滚”,另一个男孩问他周围的女性给了他怎样的音乐灵感。他咳嗽几声,用低沉性感的声音对着孩子们胡说了一通。我叫住司机,“在这儿等我几分钟。”
  我说着下车走到路边的电话亭,插迸IC卡,很幸运地,我没费力气就拨通了电台热线。
  “你好,朴勇。”我高兴地说,“我是倪可。”接着我就听到了一阵夸张而动人的问候声,“嗨,圣诞快乐!”他在电台节目里有所顾忌,没叫我“宝贝儿”。“今晚来北京吧,”他轻率而快乐地说,“我们在忙蜂酒吧有个Show,然后还有通宵的派对。”
  “好的,在圣诞夜我会飞来听你们的音乐。”
  挂上电话,我在电话亭外来回走了几步,然后果断地钻进的士,对司机说,“往机场开吧,越快越好。”
  五点多就有一班飞机飞往北京,我在机场买到了机票,然后坐在候机厅旁边的咖啡馆里喝咖啡。我并不觉得特别愉快,只是觉得不再恓恓惶惶,六神无主,至少此时此刻我有行动的目标,我有事可做,那就是去北京听一场热闹的摇滚以度过没有情人和灵感的圣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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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05 15:53:1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他抬头,张大嘴,然后把手里的东西往旁边的女孩手里一放,猛地给我来了一个大拥抱。“你真的来了?——疯狂的上海女人。你好吗?”他认真地看看我的脸,“好像瘦了很多,谁在折磨你?说出来我替你去摆平,折磨一个美丽的女人是种错误更是种罪恶。”都说北京男人可以说整卡车整卡车的热情的话,说完之后就拉倒,谁也不会再去提,可我还是很享受这种像烈焰像冰淇淋的语言式抚慰。
  我们很响地亲对方的嘴,他指着旁边的女孩给我介绍,“我朋友,罗西,摄影师。” 对罗西说,“上海来的CoCo,复旦毕业在写小说。”我们握握手。她已经串好了那串银珠子,朴勇接过来戴在手腕上,“刚刚吃饭的时候不小心弄散了。”他咕哝着,撩撩头发,对服务生做手势,“来杯啤酒怎么样?”我点点头,“谢谢。”
  舞台上有人在整理几根电线,看来演出快要开始了,“我去过你家里,你不在,— —对了,今晚我能睡你那里吗?”我问朴勇。“嗨,别睡了,玩一宿嘛。我介绍你认识一些酷男猛男。”“我可不要。”我撇了撇嘴,他的女朋友假装没听到我们在说什么,目光从两边低垂的头发中掩映而出,毫无表情地看着什么。她有一个漂亮的鼻子和一头光滑的长发,胸部丰满,穿着青青黄黄像尼罗河般异域色彩的毛绒长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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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05 15:53:2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非常漂亮的男人走过来,他漂亮得令人心疼,令人怕自己会喜欢上他但又怕遭其拒绝。他有光滑的皮肤、高高的个子,做成乱草般往上竖的发亮的头发,眼睛迷人如烟如诗,看人的时候会做出狐狸般的眼神,就叫做“狐视”,五官有波西米亚人般的挺拔和摄魂。引人注目的是他在下巴上蓄了一圈胡子,在干净的甜美中添上一份粗砺、另类的感觉。
  他显然熟识朴勇和罗西,走过来打招呼。朴勇为我们介绍彼此,他叫飞苹果,是北京甚至是全国有名的造型师,拿着绿卡,穿梭于世界各地捕捉美的灵感和最新潮流,国内所有的女星都以找到他做造型为幸事。
  我们聊起来,他一直微笑,眼睛的的如桃花,我不禁难受起来,不敢多看他,怕自己的眼神会发直。我并不打算在这夜有什么艳遇,处处留情的女人很滥,过了30岁她们的脸会暴露她们经历过的一切纵情和狂欢,我希望有时候男人们会像对作家而不是对女人一样对我。我自欺欺人地告诫着自己。
  乐队上台了,电吉他猛地发出丛林猛兽般的吼叫,人群霎时亢奋起来,他们都像触了电似的摇晃着身体,把头甩得随时要断掉似的。我挤在人群里跟着晃,我现在真的快乐,因为我没有思想,因为我放弃力量,全都交给地狱冥火般的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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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05 15:50:5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睁大眼睛,摇摇头,他们看上去都很高兴,有些让旁人嫉妒,我亲了一下马克英俊的脸,然后想也没想,顺手从皮包里那厚厚的一叠人民币中掏出几张,随手夹进一本书里,反正他不会发觉少了这区区几张钞票,跟老外打交道时间长了,你就会知道大部分时候他们像少年儿童一样简单明快,喜欢就是喜欢,没兴趣了马上会告诉你,同时也缺少心眼儿,不像有些中国男士一样时时心细如发。
  我事后琢磨了自己这一小偷行为背后的心理状态,我想可能是出于对那张全家照上快乐气氛的嫉妒之意,还有就是对我的德国情人微妙的惩罚,让他在毫无觉察的状态下丢掉一些人民币,然后再一往情深地渴望着我吧,我对我们之间的关系没有指望可言,也不负任何责任,情欲就是情欲,只有用金钱和背叛才能打击随时会发生的由肉欲转为爱的危险,原来我一直都害怕会真正迷恋上马克,再也离不开这份火烫、刺激、爽透的地下情。
  半小时后,马克气喘吁吁地来敲我的门,我把那只圣罗兰牌钱包递给他,他亲吻我,把钱包塞进口袋里,然后微笑着转身匆匆跑下楼梯。
  我在阳台上看见他重新钻进别克车里。车子很快一溜烟儿地消失在深夜无人的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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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05 15:51:0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0><TR><TD class=p3 align=middle width="100%">十五 冷冷的圣诞</TD></TR></TABLE><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0><TR><TD align=middle width="100%"><TABLE cellSpacing=0 borderColorDark=#ffffff cellPadding=0 width=660 borderColorLight=#ffcc00 border=1><TR><TD width="100%">
          我什么也不干,我一直在等爱德蒙松的电话。
                         ——让-菲利·图森
</TD></TR></TABLE></TD></TR></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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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05 15:50:3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天笑起来,说我是个比他还糟糕的怀疑论者,对什么都不信,凡事都往坏里想,骨子里对生命持有否定态度。天天的话像羽毛一样轻轻飘进我耳朵,然后融化了,我什么也没听进去,他的笑声使我觉得他适应陌生环境的能力比我想象的好,他的声音变成贝多芬琴键下月光般的音乐阻止了我内心的紊乱,我只感到一种快乐从脚底心涌上来,这种舒筋展骨的快乐是白色的,纯度为百分之百的牛奶的醇香,天天向我道晚安,在电话里他很响地吻了我几声。
  我放下电话,马克把那东西射在我的裙子上,那么白那么多像百分之百的牛奶。
  有一句话,“情永远需要禁忌”,禁忌犹如世上最好的春药,当有一天我在天天的葬礼上回忆起以前的很多事,我记起了这次电话经历,仿佛带着某种象征意味,仿佛在我身体里的不是别人而是天天,天天通过一根纵横万里的电话线来到了我身边,他的低语就在我耳边,他的呼吸声和笑声就在我的头脑最敏感的地方,闭上眼睛我第一次体验到天天给予我的清晰无比而又诡异无比的肉体的感觉,轻盈的、腐烂的、嘶嘶嘶的气流,一段无法与常人诉说的通灵般的洗礼,我一直对“通灵”一说有浓厚的兴趣,我也第一次领略到了身心交融的奇特通感,我决心对世上的宗教有所信仰,最重要的还是我隐约地被一种使人发疯的念头抓住,迟早我会有一个孩子的。雾蒙蒙的黑暗中轻风托起了金色的花,一个婴儿长着翅膀突然从暗中飞起,是这个男人或那个男人的,是这次或是那次。
  马克离开的时候我发现了地板上的皮包,他初来中国时一直误读成“包皮”的那东西,我浑身乏力,可还是有兴趣翻一翻,里面有几张VISA,MASTER卡,四方俱乐部的贵宾卡,还有一张全家照,我这才发觉他不仅有个气质不俗、微笑起来很迷人的妻子,还有一个三四岁大的儿子,金色的鬈发,蓝色的眼睛,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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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05 15:49:5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分别叫酒,我请酒保换一张碟,我知道他们有portishead的《Numy》,这样的音乐配上这样的酒才对感觉。有一段时间我和天天经常来这儿喝酒,这个地方像一艘沉在海底的古船,时时有种沉沉的睡意从天花板上压下来,压在脑袋上,使人迷醉,酒会越喝越多,沙发越坐越陷下去,经常可以嗅到麻醉的味道。不时有人喝着喝着就头一歪靠在沙发上睡着了,然后醒过来,再喝,再睡一会儿,直到某处传来漂亮女人的笑声惊醒,总而言之,这其实是个非常危险的温柔乡,一个人想暂时丢失一些自我的时候就会坐车来这儿。
  我总是碰到一些上海滩上有名的演艺圈内人、画家、音乐人、传媒佬,就算彼此都认识到了这儿也只是点个头,说声你好吗?马克坐在我的旁边,和吕安德用德语说着什么,那种语言把我从他们的世界隔离开来了。我自得其乐地喝酒,脖子仰着喝酒很好,我会想起梦中的一只天鹅,我在伤感而优雅的情绪中自我沉沦。
  马克的手又不动声色地来向我的臀和腰问好,我突然看到我的表姐朱砂和一张熟悉的男人的脸走进我的视野。我瞪大眼睛,她和阿Dick亲密地拉手走进来,几乎在一秒钟的时间里,他们也看到了我。他们没有任何反常的表情,而是很快地向我们走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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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05 15:50:0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克认出了朱砂,叫她的英文名字,“嗨,Judy。”
  朱砂新跳槽到了那家德资公司后,马克就是她的老板。听我介绍说朱砂是我表姐,马克露出惊奇的表情,“你们一点也不像,”他说,“但都是聪明迷人的女孩。”他露骨地恭维着,可能在这儿突然遇到公司的下属,而且还是他秘密情人的表亲,这使他没有心理准备。我可以想象他在上班时的另一种样子,严谨、认真、一丝不苟,对职员说一不二,一切按规章办事,像上足油的高精度的机器,比如我住所墙头上德国钟就是那样分秒不误,性能可靠。
  朱砂仿佛猜到了我与马克的关系,她对我微笑着,眨眨眼睛。我注意到她穿了件G2 000削腰外套,亭亭玉立,像从巴黎春天广告招贴里走下来的模特。
  然而吸引我注意力的还有件事,苍白英俊的画家阿Dick和我表姐在一起,手拉手,显然不是一般的朋友,他们一副热恋情人相,可马当娜在哪里?
  音乐和酒精使人昏昏欲睡,我睡着了,等我醒过来,朱砂和阿Dick已经离开了,吕安德也想回他下榻的银河宾馆。马克对他说“先送你回宾馆”,他又回过头来,对我说, “然后再送你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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