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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努力工作

[房产] 【房屋】买房,租房问题解答 49页 1月14日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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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1 15:54:0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玻玻 的帖子

做新房的话,确实要等开发商播给你,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拿到手啊!也有算1,2年的时间才能拿到,但是6年应该不会。
还有也要交税给政府,公司也拿了一部分28%。
如果做租房那些,中介费比较快拿到的。
反正中介费(中介拿到的)不像大家看到的那么多,只是一小部分,但是说完全没有是不可能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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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1 16:20:2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本帖最后由 jerryma6002 于 14-1-2011 10:51 编辑
努力工作 发表于 12-1-2011 22:53
jerryma: 1. 如果你觉得屋主的行为触犯到法律,你可以采取法律行动。
   如果你觉得我的工作态度有问题,或 ...

关于房屋交易BLK26Bukit Batok East Ave 2 Hillview Regency #07-08 S(659920) 涉嫌刑事案的问题

恭喜楼主,闭关圆满,重出江湖!坛子里的好多人都惦记着您呢!
贺喜楼主,近日 本楼,日浏览点击率持续高升,呈井喷状,这预示着楼主在江湖上的威望更加的“如日中天,舍我其谁”,而今年也必是楼主财源广进,大展宏图之良机。
感激楼主,终于取消“浏览权限限制”,使得更多的群众有机会一睹楼主重出江湖之风采!
不过,楼主可能是由于此次闭关过久(约5日),导致思维迟钝,记性健忘,您还没回答那几个关键问题呢,即
     A. 屋主的高利贷的Caveat取消了没有?
    B. 那 七千多的OTP 定金被屋主没收了没有?
    C. 此屋主是否涉嫌参与大耳隆高利贷交易?请尽快协调相关人士澄清此事。

另外,关于楼主的诸多想法意见,请参见红色字体的评论:

1. 如果你觉得屋主的行为触犯到法律,你可以采取法律行动。
   如果你觉得我的工作态度有问题,或者这个case做事有问题,你可以去CEA告我。
   你有这么多的理由,每天有时间在我的帖子里更新,我相信你早就应该采取法律行动了。而不是无谓的在这里浪费时间。
   明眼人都会清楚你在这里每天更新的目的
   起初,不得不来到这里,就是因为你“闭关”了。每天更新补充信息是广大群众的要求。分享此经典案例给大家,不应该是所谓的“浪费时间”。其实明眼人都想知道,当你被告知事态严重时,为什么你会莫名其妙的闭关了。
   
2. 如果你要把整个事情公布,希望你不要把一些很重要的细节忘记。 如果你缺乏真相,我可以提供EMAIL,律师的EMAIL,恐吓屋主的证据,还有SMS
听上去好怕怕呀,快把你的证据传上来吧!你的iphone录音该不会是恰好坏了吧?不要紧,刚好我这还有一些拷贝,OTP当晚的,四方会谈Caveat的,就连 在律师楼的 都应有尽有。哥办事,你放心!
3. 如果你说我和对方中介9日以后都失踪了,那么
   9日晚上10:45分,你又没有收到我的短信。 9日晚上10:43分你没有收到我2个电话 (但是你并没有接)
  10日中午12:03分有没有收到我的短信 (我在10日下午3:37分收到你的回复短信)
  10日晚上你和哪个对方中介通过电话?
  12日中午12:00你有没有收到我的短信?
  现在是我无法用正常的通讯方法找到你 (电话,以及SMS)
我没说你失踪啊,我说的是“消失”,请认真理解。既然你如此积极,请正面回答上面那深红色的3个问题,规范点再加上的Email确认,70多万是交易不是儿戏,用短信沟通,亏你想的出来。至于什么叫正常的通讯方法:最正规的是书面信函(象律师那样);Email次之;电话嘛,录音麻烦,重放回顾浪费时间。
4. 不是不在这里说话的人就是有问题的人。不是每天在这里更新的人就是对的人。 我迟迟不回复你,是我尊重你,不想把你的事情公布于世。而不是我怕你,怕回答你的问题。做这行这么久了,我的工作态度也不需要你来评论。好不好我的顾客都很清楚。
谢谢你的尊重!敬礼!我需要你对我的尊重,回答我那曾问了若干遍(查看你的Email)的关键问题就是你对我最大的尊重。大家没说你有问题,大家是说屋主有问题。你不必怕我,因为我不是黑社会;我到是的确担心你,担心你又玩“消失”。古人说的好,玩火玩真了叫自焚,玩消失玩真了那叫自消失。至于你的态度,我感觉其实很好,你的能力,更是绝非一般,做中介简直就是屈才。稍后,我可能会告诉你为什么你是如此的出类拔萃。别人怎么抨击你我不关心,你在我心目中绝对是好样的!Solute!

5. 如果你很喜欢在这个论坛写,请你自己开一个新帖子,继续你的故事。 我这个帖子是解答真正想解决问题的人的。
要不是因为你闭关,我还真不会上这来找你。另外,那3个问题只能你来回答,毕竟“你才是我的中介”(引自屋主及其中介Joey Tan)。我就那个真正想解决问题的人啊!这些麻烦又不是你制造的,为什么要拒绝解答呢!?
6. 这个房屋买卖已经结束,以后你的任何问题我都没有必要再回复了。该做的工作我都做了。 但是你在网络上说发表的言论,我的律师会联系你
你如果认为此交易已结束,或定金已没收等等问题,请用书面回复(至少是个Email吧,毕竟你是个富有专业精神的中介),要敢说敢做敢写嘛!大家也都期待这个最为关键的答案,对了,还有警察,谢谢你的必要的合作!
关于律师,一般认为需要律师的是此屋主,毕竟要做些基本的刑事辩护吧!至于你的律师,你应该不需要吧,我认为。

点评

maich说得对,这个案子没有成功,还不知道是福是祸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4-1-2011 14:04
今天出了新条例, 买不成,还真的是, 蔡翁失马,烟知祸福 论坛毕竟不是解决问题的平台, 当面对质或去调解中心会更适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3-1-2011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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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1 16:55:4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ingrealestate 的帖子

他六年前卖的都是中古的组屋,卖了有三年左右,但是他一直说拿不到仲介费,
其他propnex的一些同事也因为拿不到钱就都没有继续卖屋子,很多都轉行去,
这些都是從他那聽來的,我其實還蠻怀疑他的说法,因为政府怎么可能拿走这
些钱呢,谢谢您回复我的帖子,如果你还知道更多的实情也请您在告诉我好吗?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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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1 17:01:4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在讨论这个话题:
房子有抵押贷款还是可以出售的,只要在COMPLETION 之前还清债务就可以。律师建议如果真的屋主不能还,那么卖方的律师会在拿到所有买房款项的时候把屋主的欠款还清。使得交易成功。


大家一定很多不清楚
29日,买方与屋主见面要求屋主同意在COMPLETION之前还清借款,屋主在中介和买家面前写下AGREEMENT. 买家拿到这个AGREEMENT之后,问屋主拿了护照和IC,并且企图拿走证件(买家说是为了报案)。最后在卖方中介打了999之后,警察来之前买家才归还证件

3日,卖家签署了另外一份买家提出的合约,也就是当卖方律师收到EXERCISE FEE之后由律师把卖方的欠款直接还清。多余的EXERCISE FEE屋主才可以拿。而且在COMPLETION之前屋主不能再有任何涉及房产的交易。如果违规屋主要赔偿买家10倍所产生的金额,并且已24%的利息计算。 (这个文件是买家写的) 屋主签名了。

从那天开始买方就一直推迟EXERCISE,然后提出更多的无理要求。双方中介要安排2方再次见面。买家一直不同意,但是执意要卖方的EMAIL和电话(这个卖方没有同意)

然后买家就每天来这个网站,这个帖子更新。

谢谢买家对努力工作的支持。让更多的顾客知道整个事情的过程。

努力工作在帖子最前面已经说了: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不想解决问题的不是卖方和中介,而是买家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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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1 17:19:1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看来,买卖双方exercise以后,照70多万的房价算,卖方可以拿到3万多,要偿还2万元的贷款是绰绰有余的。一般这笔钱都是开给卖方律师的,且律师又同意代扣,应该很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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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1 17:23:1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努力工作 发表于 13-1-2011 17:01
还在讨论这个话题:
房子有抵押贷款还是可以出售的,只要在COMPLETION 之前还清债务就可以。律师建议如果真 ...

果然跟我想的一样。
我就想,其实这个案子不复杂。
就2万块钱,双方的律师应该可以搞定的。

所以我觉得,如果买方非常想买这间房子的话,就先把买卖合同执行,律师会保护买方的利益的。
其实律师的任务就是做这些事情的。

所以我觉得如果好好商量,其实问题还是可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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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1 20:31:5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出了新条例,
买不成,还真的是,
蔡翁失马,烟知祸福

点评

这位兄弟应该是颇有内涵的高人啊,介不介意一起出来喝杯茶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3-1-2011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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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1 20:51:1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毕竟不是解决问题的平台,
当面对质或去调解中心会更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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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1 20:55:0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糟糕,用i-phone竟然跑这么多次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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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1 21:10:2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努力工作 发表于 13-1-2011 17:01
还在讨论这个话题:
房子有抵押贷款还是可以出售的,只要在COMPLETION 之前还清债务就可以。律师建议如果真 ...

还在讨论这个话题:
房子有抵押贷款还是可以出售的,只要在COMPLETION 之前还清债务就可以。律师建议如果真的屋主不能还,那么卖方的律师会在拿到所有买房款项的时候把屋主的欠款还清。使得交易成功。

下次再卖这种带Caveat抵押的房子,请提前告诉你的买家。你所谓的律师建议讨论的是“屋主不能还的情形”,本案的问题是“屋主不想还的情形”。

大家一定很多不清楚
29日,买方与屋主见面要求屋主同意在COMPLETION之前还清借款,屋主在中介和买家面前写下AGREEMENT. 买家拿到这个AGREEMENT之后,问屋主拿了护照和IC,并且企图拿走证件(买家说是为了报案)。最后在卖方中介打了999之后,警察来之前买家才归还证件

什么AGREEMENT?里边写什么了?你是不是又把别的屋的事给张冠李戴啦?买方打了几次999,还记得吗?忘了的话,听听你的录音。录音丢了话,我可以再送一份到府上。

3日,卖家签署了另外一份买家提出的合约,也就是当卖方律师收到EXERCISE FEE之后由律师把卖方的欠款直接还清。多余的EXERCISE FEE屋主才可以拿。而且在COMPLETION之前屋主不能再有任何涉及房产的交易。如果违规屋主要赔偿买家10倍所产生的金额,并且已24%的利息计算。 (这个文件是买家写的) 屋主签名了。

欠款直接还清?楼主说的很好嘛!可以把这份所谓的屋主已签署的合约扫描并上传吗?

从那天开始买方就一直推迟EXERCISE,然后提出更多的无理要求。双方中介要安排2方再次见面。买家一直不同意,但是执意要卖方的EMAIL和电话(这个卖方没有同意)

从那天开始,你就保持沉默了,然后就 闭关 了。我后来跟屋主的确见了一次面,不过吃了个闭门羹。

然后买家就每天来这个网站,这个帖子更新。

然后来到这里,寻找 “正在闭关的楼主”。

谢谢买家对努力工作的支持。让更多的顾客知道整个事情的过程。

过程固然重要,大家可以从中学到哪个环节将会存在可能的陷阱,但比过程更重要的恐怕应该还是结果。

努力工作在帖子最前面已经说了: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不想解决问题的不是卖方和中介,而是买家本身。
我从未疑你,所以请你回答这些问了N遍的问题:
    A. 屋主的高利贷的Caveat取消了没有?
    B. 那 七千多的OTP 定金被屋主没收了没有?
    C. 此屋主是否涉嫌参与大耳隆高利贷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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