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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努力工作

[房产] 【房屋】买房,租房问题解答 49页 1月14日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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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1 22:06:3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说真话,谁说假话,自己心里最清楚。如果你没有收到那些文件,那么你要看看你的邮箱是不是坏了。为什么律师,对方中介都收到了?? 既然没有文件,那为什么前几天又说文件漏洞百出?那是什么文件?既然那天你报警了,有这么证据充分屋主欺诈,那为什么那天警察没有来呢??反而警察为了护照和IC来了??
故事编了要知道怎么去圆,只有说实话才不会前后矛盾。

打雷下雨,努力工作不怕走在树下。 你怕不怕呢??

5日晚上我就很清楚地告诉你了,我是中介,我不是警察,也不是你请的私人侦探。要研究屋主是不是拿了钱逃跑的事情你不应该老是交待我去办,所以为什么我们要你们见面大家可以讲清楚。

你呢也不用在8日那天发sms给我问我屋主是不是逃跑了。因为我无法和你有同样的思维能力。

还有你反复问的问题,我相信你发表出来的律师信已经很清楚地回答你了。。在不清楚找你的律师在仔细研究一下这个案子。

你愿意折腾你就继续折腾,对我根本没有任何的影响。反而真是个不错的大戏。

在告诉你,为什么努力工作不再网络发表任何人的名字,任何人的电话,以及任何的邮件,因为那时犯法的。明白了吧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的律师会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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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1 23:00:4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回复 jerryma6002 的帖子

你好,jerryma,你可以看下这个链接吗?
www. propertyguru.com.sg /listing /2928905 /for-sale-hillview-regency(我新注册的不能发链接,麻烦你去掉所有空格)
这是你要买的那个房子吗?
我最近也准备买房,前天在那个网站上看了那个帖子,就给那个中介Lee Si Yuan打了电话。他说这个周六下午可以去看房,说什么明年五月份才能交房入住等等,我当时没有马上答应他过去看房。今天上来狮城逛一逛,看到这里很热闹,结果一看傻眼了,你这个有纠纷的房子好像就是我问的那个房子啊。请务必回复我!

点评

这位看官买房前光临了本楼,你运气真还不错啊!本楼信息价值价值连城,以后记得常来串门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4-1-2011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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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1 10:24:3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erryma6002 于 14-1-2011 10:25 编辑
山谷无回声 发表于 13-1-2011 22:42
现在看来, 我们真的是路人:这里是最后一回了

1)‘努力工作’说的是有道理的, 如果双方对债务有安排,  ...

                             诚邀英雄帖儿
感谢坛子里各位兄弟姐妹的关注热情,公开发言及迷津指点,特别的感谢 “michael8330” “平凡又平凡” 及  “山谷无回声” 等等,恕不能一一列举。
小马哥儿来自中国东北,性格豪爽,为人仗义,办事地道,
愿广交各路豪杰,特发此英雄贴儿,诚邀各位出来喝茶。

活动主题, 畅谈吃喝玩乐及美妙人生;
时间地点,另行口头通知;
其它节目,另行特别安排;
欢迎拨打报名参加,恭候来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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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1 10:41:5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erryma6002 于 14-1-2011 11:13 编辑
努力工作 发表于 13-1-2011 17:01
还在讨论这个话题:
房子有抵押贷款还是可以出售的,只要在COMPLETION 之前还清债务就可以。律师建议如果真 ...

大美女,请回答:

支票过账到屋主手里那七千多块,现在是处于 “定金状态” 还是 “没收状态”?

时至今日,如果楼主仍然不能对这一如此简单问题作出明确的答复,小马哥儿只能亲自(或差人)登门贵府以求证此答案。届时带来的诸多不便,请楼主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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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1 12:08:1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jerryma6002  面积不大,尺价不贵,唯一的问题就是屋主他目前,还不想卖:)  发表于 21 分钟前 ))

关键问题两个
1,卖主不肯卖?
2,那买主呢?


我觉得你们的问题应该还不至于闹到那么僵吧。

双方中介和买卖双方再次谈谈

1,卖主卖不卖?

2,买主买不买?

如果卖主不卖,买主非常想买,那就立即执行买卖合同。至于贷款2万的事情,请律师解决。
如果卖主不卖,买主也不想买了,那就商量把定金还给买主。

如果卖主要卖,买主也要买,那也是立即执行买卖合同。2万的贷款交给律师办理。
如果卖主要卖,买主不买了。因为是卖主的2万贷款惹出来的事情,那也是商量,把定金还给买主。

只是我不知道现在的买卖合同还能不能执行?

点评

是先执行合同,还是先解决非法的Caveat?是吃完饭再去洗脏手,还是先洗完脏手再吃饭?做这类选择题应该不需要智商上的特别要求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4-1-2011 13:13
哦,还有,根本没有“闹翻”,正在积极沟通,只是 N 久没有回复,保不准楼主 又要闭关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4-1-2011 13:02
根据收到的大量私信,坛子里的群众普遍认为,此案已超出民事律师的解决范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4-1-2011 12:46
买家是诚意买家,岂有不买之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4-1-2011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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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1 13:33:0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候问题会越弄越大。
他的caveat合法?非法?
还真的是复杂呢。

点评

"山谷无回声” 绝对够专业, 但难道我家的楼主近6年中介经验就不够专业吗,严重不能理解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4-1-2011 15:27
看您的帖子点评,好像您和michael8330很熟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4-1-2011 14:36
“有时候问题会越弄越大", 我家楼主要是有您这般睿智,那事就简单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4-1-2011 14:20
合不合法?那要看是 民法,还是刑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4-1-2011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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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11 01:04:5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jerryma6002 发表于 14-1-2011 10:24
诚邀英雄帖儿
感谢坛子里各位兄弟姐妹的关注热情,公开发言及迷津指点,特 ...

小马哥儿:

如果是我,我就会自己另外开一个帖子,不管是声讨你的中介也好,还是诚邀英雄帖儿也好,我的地盘我做主。你这样在别人的长篇帖子后面跟帖,没什么人看到的。就算有人进来,你那也是帮忙楼主顶帖子帮他做广告宣传而已。是我的话,我不会为别人做嫁衣裳的。
说实话,我其实不知道楼主努力工作是房产中介。从他这个帖子开了之时,我曾进来读过几次,我以为他就是一个对房产交易知识懂得比较多一点的会员而已,这样子的人,在本版,一抓一大把。很多热心网民一讲起组屋&公寓的买卖租知识来都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像模像样的,但是不是专业房产中介。【努力工作】的这个帖子并不是有很多人去关注他,铜牌推广者和michael8330把对房屋感兴趣者的注意力都吸收过去了,包括版主我。楼主的这个帖子,一直都很安静。突然发现这几天打破了安静,我于是才进来。。我于是才从【小马哥儿】的嘴里知道楼主原来是房产中介。。。。

看了你的跟帖,虽然你已经说得很详细了,但是做为旁观者来说,我们只是路人。楼上的XXX只是【路人甲】,XXXXX是【路人乙】,到了我,只能叫【路人某】了。因为,我们只是通过你或者努力工作的网络文字来对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事件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但是,表面的,并非就是真实的;真实的,并非就是正确的。我对于任何事件的看法,绝不会只看表面的和听信一面之词。所谓一面之词,都是【各说各有理】。大家从以上你和楼主的发言中,都可以看出:你说你的理,楼主说楼主的理。到底谁有理?双方各执一词,都说自己有理。一起事件,除了当事人的陈述,还得需要各种证据的辅佐;各种证据的真伪,还得依靠专业的法律的相关调查。。。。所以,并不是那么的简单和容易定夺【谁对谁错】。

以上所述,希望你能明白:你在楼主的帖子后面跟帖,非但不能解决【谁对谁错】的问题,你反而还帮楼主打了广告。

要解决你的房屋交易纠纷,还得需要你和楼主坐下来你们面对面沟通和商量。不管你和楼主有什么样的误会,都只能私底下你们自己去解决。我们做为旁观者,真的不好说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改变不了什么,也解决不了什么。

你也可以发表任何主题帖子,本版允许广邀英雄帖,让你结识更多的朋友,同时也让更多的朋友看到了你,了解了你,认识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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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11 01:22:1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凡又平凡 发表于 14-1-2011 12:08
(jerryma6002  面积不大,尺价不贵,唯一的问题就是屋主他目前,还不想卖:)  发表于 21 分钟前 ))

关 ...

如果你诚意要买这套房子,你需要做的是:你要赶紧解决问题,让房子顺利到手。而不是在这里发帖子浪费时间。

从帖子发言中,可以看出来小马哥儿是一个非常聪明非常成熟的人。我想,聪明成熟的人应该知道凡事需要去解决问题,而不是去制造问题。

你是一个很有智慧的人。我们希望看到你的买房事件在不久以后就顺利解决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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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11 01:29:2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jerryma6002  买家是诚意买家,岂有不买之理。  发表于 昨天 12:44 删除
本文来自 新加坡狮城论坛 <https://www.sgchinese.net> 原文链接:https://www.sgchinese.net/thread-2241400-48-1.html

祝你好运!

点评

不是吧,连“买家是诚意买家”这样的好帖都被毙掉啦,简直是调皮得可爱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9-1-2011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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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11 19:58:2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夫妻都是PR,2014年PR才RENEW。
我的问题是:如果我们现在购买HDB了,到2014年。我们夫妻只有一个保留PR,另一个没有RENEW下来,那到时候是必须卖了那HDB?还是有另一种说法:如果房子是两个人的名字,那到时候只要有一方不是PR了,就的卖房子。或者如果房子只放一个人的名字,只要放那名字的人能RENEW的了PR就可以不用卖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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