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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鼠爱小米

[房产] ______讨论帖:您认为,婚前购房该归谁?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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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1-2010 22:06:2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咋觉得,梁洛施很感激李对她的出手相救呢?
她原是签了很低价的 卖 身 契,还得被公司安排,动不动去应酬 ...
深水冒泡 发表于 21/11/2010 21:41



    所以拿明星来和我们普通人比没啥意思,人家都活得比较戏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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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1-2010 22:09:4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回复  angel_luo

纯情小姑娘,如果真的是喜欢他这个人,哪怕他是穷光蛋,也会嫁他的。

但,万一因男方严 ...
深水冒泡 发表于 21/11/2010 21:47



    所以多多少少还是要有所准备的,两人共同创造还好,遇上这种高瞻远瞩的有钱婆婆,把以后离婚时对付媳妇的策略都想好了,媳妇可能要担心一下自己的青春万一荒废了,能不能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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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1-2010 22:45:3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5# angel_luo
看看人家44楼,说得多实在 。
“有的人说结婚这个事情,就是合作开公司,也有点道理。。。”

说到心机 ,现在女孩子的心机太重了,迫使做婆婆的总得为孩子着想 。
说到青春补偿,我不是很明白 。恋爱结婚都是你情我愿 的事情 ,谈何青春补偿。难道女方就没有从中得到快乐幸福吗?
结婚生子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一个成熟人的心理,生理需要 。难道不结婚青春就会永驻吗?
人家买好了房子,给他们一个稳定的起点,不需要租房,不要凑钱付首付 ,可以全力以赴的拼事业。他们在这样的起点上,会比同龄人有更多的学习机会。
所以我说这婆婆是聪明的,换作我也会这样做 。
两个年轻人相爱要结婚是有感情 ,那试问媳妇跟婆婆之间,萍水相逢 ,有多少感情。人家能给他们一个很好的平台 ,就得感激这位婆婆了。

怀着一份感恩的心活着,生活会比较轻松。当我看到两个非常可爱的孩子时,我就对我的婚姻心存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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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1-2010 22:50:1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5# angel_luo

大S恨嫁是出了名的。据说她的前几任,就是被她洁癖+这个,吓跑了。
不认为女明星的出嫁概率比普通美女更高,尤其是现代社会,几乎每个人都知道她们是怎样爬上去的。

喜欢她们的男人,很多是喜欢她们的钱、色、名兼具。加上曾在不少男人那里吃过苦头,心已经很低了,比较懂得讨好男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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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1-2010 23:44:3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男可以随女申请PR的。
这个就不用争论了,不可以的。一般是要男的条件基本符合独立申请的资格才会批。
反过来,女的,是家庭妇女都会批。不用我细说了吧?明摆着的

中国肯定不是女的在家里掌权的多,每年那么多在黑市里怀孕了5个月以上还去打胎的,因为怀的是女儿,你以为那些妈妈想的?还不都是怕没地位,男方家里要儿子。这样的事情多了去了。
打胎的,一般都是小地方的。就不用跟大城市一类的新加坡比了吧
在国内,只要不离婚,法律也不一定能够保护到女性,婚内家暴都是调解调解就完了。就算离婚,可能也保护不到。
对,特别是后面,在国内,就算离婚了,也保护不到什么。在这里就不同,有很多分手费的。这就是我要说的差别。很简单的道理:保护弱者。
在中国,女性的地位还是很高的,法律规定的,所以法律一般不把她们当作必须保护的弱者。妇女能顶半边天嘛。

angel_luo 发表于 21-11-2010 18:49


一个很明显的证明就是,一楼的那个新闻里,婚前财产归夫妇共有(这一般是指男方的财产吧),有超过50%的人支持。这就很生动地证明在大家眼里女性的地位是多么地高。要是在新加坡,这不是扯淡吗?怎么可能共有?根本就不会有这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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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1-2010 23:48:0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冠夫姓只是一种传统,你可以选择冠也可以选择不冠

中国人生的孩子大部分也都跟爸爸姓,也是习惯,难道这样妈妈就地位低了?
angel_luo 发表于 21-11-2010 18:44

是传统,但中国有这个传统吗?当然有,但是建国以后妇女地位大提高,这个传统老早被埋起来了。这正式差别的细微所在。

跟爸爸姓,这就扯远了。现在讨论的是妇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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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1-2010 23:49:4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说法不对的,据我所知,男随女也可以的,但是要服兵役,不是说他们生下来的儿子要服兵役,而是说这个 ...
haiyan_law 发表于 21-11-2010 17:14


已经回复了。

随女不可以。除非男的条件要相当于独立申请资格。而且,不用服兵役(除非很年轻)。这些以前有很多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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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1-2010 23:51:2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ood99 于 21-11-2010 23:56 编辑
回复  good99


新加坡在法律都在保证妇女权利。
至于名字问题,似乎不能反映地位问题,好像连美国也是这 ...
gydlsgp 发表于 21-11-2010 16:43

新加坡当然是在保证妇女权利,而且很保护(离婚啊,没有的谁都不能干涉)。中国就一般不怎么保护?为什么?因为女性地位高呗。理解不了没关系,只要考虑事实就行了。

我已回答你的关于申请PR的疑问:男性都要符合想当的条件;女性,只要是个人就行。

至于掌权,于细微处见差别。你不同意,就当我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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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1-2010 00:25:4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angel_luo
看看人家44楼,说得多实在 。
“有的人说结婚这个事情,就是合作开公司,也有点道理。。 ...
小小一片云 发表于 21/11/2010 22:45



    我也觉得haiyan说得实在啊,没有冲突啊,您是觉得我说的不实在?

结婚的确是你情我愿,但是如果有一方过错以后导致婚姻破裂了,这样的结果恐怕就不是你情我愿了。
说句不好听的,不管谁现在多么幸福,也很少有人在以后无奈离婚的时候微笑着拍拍屁股走人,可以大度的说句和这个混蛋在一起这么多年换来这个结局我也觉得没事。

现在说没事的人,都是还没尝到那滋味罢了,尤其是女人,尤其还是年纪不大又有孩子的女人,这本来就是实实在在的社会现象。

我的意见还是这样,有实力的媳妇,出一半钱买下婆婆的房子,写夫妻双方的名字。不然就给婆婆房租,虽然这样不太好,但是我不会因为婆婆给了我一个地方住,我就去感激她,你都说了萍水相逢而已。没实力的媳妇又嫁入了“豪门”,那就心安理得去呗,好好的感激有钱婆婆的收留吧,只要不要以后被人家说以前你怎么怎么样,还不都是靠我家怎么怎么样的就好了,这个心理准备要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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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1-2010 00:31:0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angel_luo

大S恨嫁是出了名的。据说她的前几任,就是被她洁癖+这个,吓跑了。
不认为女明星的出嫁 ...
深水冒泡 发表于 21/11/2010 22:50



    可靠消息报道:大S之所以跟前几任男朋友分手,有的是男方还不愿意过早结婚,有的是被嫌弃赚钱的能力没有她本人好,虽然都是属于高产的那一类艺人。也就是说,大S本身已经这么能赚了,还是非常纠结与门当户对,要不就要和自己一样能赚,要不就要比自己更有能力。事业达到一个顶峰的女人,自然会觉得在事业上比自己更强的人更有魅力,而且在另外一个工作领域有很大成就的人,也多添了很多的神秘感和光环,所以艺人大多数择偶都选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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