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10-10-2012 00:02:3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kk01 于 10-10-2012 00:14 编辑
1。墨镜没有搞清状况。现在有两种状况,是一些雇主要求的,因为这些雇主要求给雇员全cpf,没有财务根据,是方便雇主多给,不是方便雇员多拿,状况是,给雇主方便。现在你解释为,雇员权利,和增添这一部分根本是两回事。(过去没有这个选项,只是强行规定4%,9%)
说实话我没有看懂你在说什么,我只知道cpf对两年内的PR交cpf有两种选择,一种是高的,一种是低的。两种都是合法的。既然都是合法的,A公司的员工就有可能问,为啥B公司的是高的而我们是低的?
2。看来你喜欢的美国公平也是完全建立在你个人的利益上的,对你有利,你的常识也是,按你的常识,你的美国资本家之只应拿他们的工资,利润啥的,都是员工应得的,事实上新加坡应该给全部的员工wp,ep,sp发cpf,这都是他们应该得的,是公司应该付出的,该付出的没有付出而已。
你说的那是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根本就是马大胡子没有经过任何试点就臆想出来的害人玩意。利润当然是资本家应该得到的,资本家的厂房,机器,管理都是要参与分配的。要不然资本家开了工厂买了设备雇了工人赚到了钱,利润全分给了工人,那他是傻子吃饱了没事干吗?
3。记住争取自己的权益,要在合法合理的范围,不是每天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如果你需要名言,晓林可以给抄上百条,来说明一个斤斤计较的人不仅不会是一个公司的好员工,也不会是个合格的社会人。
既然都说了两种缴纳方式都是合法的,那就更是合理的。那小算盘又从何来,打着算盘要节约成本的,应该不是老板及其“帮凶”吧。如果不是斤斤计较,老板为何不干脆按照高比例给员工交了呢?另外,做一个合格的社会人,就应该是一个站着挣钱堂堂正正的员工,而不是一个唯唯诺诺啥都不敢争取老板的话就是真理的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