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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4 22:08:49|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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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楼主开贴,眼下有个棘手问题请教。
我来新加坡4个多月(ep),现在准备辞职。但是老总说这样辞职对公司有影响(因公司刚割了个ep)。老总的意思是
过年放我回去,然后到4月份再割ep和清税(公司答应帮我缴税,但无书面文件)。我想问下:1.如果到时老总不给我搞,我怎么维权?
2. 个税我在国内申报后可以让这边的朋友代缴吗?
3. 如果公司强制割了我的ep,对我有什么影响?
4. 如果割了我的ep,我这边的银行卡还能不能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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