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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014 15:36:35|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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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主神勇啊。 有个问题请教一下。 比较麻烦,朋友(a)通过本地中介与房东签订一年合同, 去年到期。但是与房东和中介达成口头协议今年(14)年回新加坡后把合同转给他的朋友(b)(现在居住在这个屋子里面)再续一年,所以可以在合同到期的情况下继续居住。期间房租照常支付(由于他之前人在国内所以无法来签字把合同转走)。 问题是突然发现房东太奇葩,什么东西都要扣钱,还很离谱,多的几千,所以不想再续租了。 这种情况下, 可以直接走人么,房子就不管了。会有任何法律后果或是对a有什么影响么。 还有,押金应该是要不回来了,罢了,但是那个罚款也太离谱了, 加起来都上万。(屋子十几年了,里面的设施也比较老旧)。 你有什么好的建议么。多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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