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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elenli12

[PR] 有没有以公民身份给父母申请PR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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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5-2014 12:30:3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毛小头 发表于 18-5-2014 18:52
网友们都能想到老人申请PR的唯一好处就是医药费节约点,ica的人不会蠢到连这个都想不到。政府虽然忌惮公民 ...

如果政府或者这个党只是为了要省几个医疗费就一概拒批父母申请PR的话,那么离下台也不远了,ICA也不用把这条放在申请条例里面了,ICA当然知道给老人PR的优惠,但他们更知道其他更重要的东西。不要说议员信没有用,我朋友申请了一年多每次被拒,我帮他找的议员一封信就搞定了,重要是要知道怎么和他们讲和写什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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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5-2014 13:39:3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新加坡是典型的血统论呀,对于教育程度不高的公民娶外国同样教育程度不高的老婆,不利于优生优育,还有就是骗婚骗pr的问题,所以不给pr甚至ltvp毫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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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5-2014 16:48:5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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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5-2014 17:03:3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lansejiayuan007 发表于 19-5-2014 12:40
政府批老人pr,还不如多给几个本地居民的外籍配偶pr。。。。配偶比父母重要多了。。。家庭团聚是西方崇尚的 ...

不一定吧。那些老牛啃嫩草的当然不能随便给。一般的感觉没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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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5-2014 17:32:4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是没有用的,身体力行去试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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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5-2014 09:10:1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lansejiayuan007 发表于 19-5-2014 17:10
没问题?  本版另一个帖子那个女的呆了很多年了,薪水不高给条件不好的男友(准备结婚)申请不占配额的wp的问 ...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有关系吗?这种显然毫无关系的让我去看,浪费大家的时间。

女的本身不是公民,薪水低,又是男靠女。这些跟这里的毫无关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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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5-2014 09:43:3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lansejiayuan007 发表于 20-5-2014 09:21
你28楼的观点是,除了老牛吃嫩早那种,其他就该给居留,没什么问题是你自己说的。pr难道不是本地居民?非要 ...

我说的是关于本题公民的。我还真没想到你中间换了。其实你换了吗?本地居民的“外籍配偶”,如果是说PR还要说外籍?那不是。。。

算了,这个没什么,我可以不算你写错了。但非要把公民和PR合在一起,那我就没办法给你说清楚了。我认为说的是“外籍配偶”,是公民的。

至于老牛吃嫩草,通常意义就是年轻女的,你如果非要鸡蛋里头挑骨头,那青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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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5-2014 09:55:1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lansejiayuan007 发表于 20-5-2014 09:25
浪费时间?是你在那个帖子里答不上来。。。也不能怪你,是新加坡的政策太暗箱了。。。但是我强调的就是, ...

我是否答上来不重要,重要的是,跟这个帖子一点关系没有,跟公民的外籍配偶一点关系没有,你让我去看那里,不是浪费我的时间?

其次,我答不上来?答东西要有根有据,分析正确。那么多人都分析了,说明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还用到着我答?我吃饱了撑的到处随便说?我像你就撂一句浅规则、暗箱,说了等于白说的,我不会答的。而且,我可能没你有那么多时间,什么都去共享一下。

但是我强调的就是,除了老牛吃嫩草以外,还有很多其他情况,政府不一定给本地居民的外籍配偶以基本的新加坡居留权。。。
这个我又要再澄清了,我认为,外籍配偶之说,就是指公民的。如果你非要把PR带上,我觉得这个词容易歧义

不管是公民的,还是PR的,我觉得通常情况下问题都不大。说到你的那个例子,她并没有说LTVP不给吧?所以,根本不能证明你的观点。

当然,“政府不一定”,这是肯定的,根本不用说,我不会反对。哪个政府也不可能一定。。。我是说通常情况下。那你要是本身条件比较差的,更别说是女的(这个,在那个帖子每人提到,我顺便提一下),那就不是通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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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5-2014 10:10:01|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穷公民+第三世界无学历女,pr不给很正常,ltvp应该还是没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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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5-2014 12:11:3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Thank you for your interest in SRP. Marriage to a Singapore citizen or Permanet Resident does not automatically qualify a foreigner for immigration facilities,including the grant of SPR.

PR的拒绝信上说的很清楚不过了. LTVP不一定会给, 要看情况. 嫁给居民不一定可以获得该有的居留权. 包括LT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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