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12-9-2014 13:23:1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欧美国家不像新加坡需要入籍者放弃先前国籍。所以,很多归化成为英国、美国人的人士,往往都是双国籍人士 (Dual Nationals)。
这种人的国籍很容易剥夺,因为不会产生无国籍状态。比如,之前的俄国间谍 Anna Chapman,她同时拥有英国国籍,但是因为没有放弃之前的俄国国籍,被内政部剥夺了英国国籍。如果她当时没有俄国国籍,那英国当时根本不可以取消她的国籍(最新的立法是现在才出来的)。
至于恢复已经取消的先前国籍,不是每个国家都有这样的provision (比如,美国人如果放弃美国国籍,很难恢复)。即使有这个provision, 这不是一个自动的权利,需要申请的。你想想,哪个国家会批准恢复一个犯了罪的人的公民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