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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irror923

求法律咨询:刚辞职就遇到糟心事,希望得到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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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015 06:14:0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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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2015 13:20:1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我和你情况差不多 也是先Spass然后换PR. 之前签的合同并不会无效。公司没有义务要给你更换新合同。
之前问过MOM 他们的说辞是,你的一切权利完全是follow你的合同的。而且他们的态度给我感觉完全是向着公司的。也可以理解,毕竟公司交税多啊。至于你说的公司拖欠你OT,这个也是很难,你的薪资如果高于2500,公司不是必须给加班费的,除非你的合同有写明,我相信应该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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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2015 13:20:5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jiyixiangce 发表于 4-1-2015 18:27
我的理解是,原合同是Spass时签的。拿到pr要重新签合同,毕竟要交CPF什么的。所以敢敢投诉,原合同会是无效... ...

并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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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2015 13:26: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撤回辞职合同,出工不出力多混半年就行了,你自己不愿意的情况下,色老板再怎么着也不敢硬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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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2015 13:41:2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身份改变,合同还是照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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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2015 15:15:5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作合约与租房合约一样的,没有做满或没有租满都要赔钱的。为什么还有这么多受过高等教育的国人想跨越这条界限。没工作时看都不看马上签,情况一好转马上反脸,说一些有的没的,一幅落水讨救救,上岸讨包裹雨伞的样子。还有,本地人就是辞职也尽量保持友好关系,因为新加坡太小了,抬头不见低头见。出去了再回来也很多。但是国人一旦要辞职9成以上是闹翻,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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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最后一句,其他的都非常有道理  发表于 27-2-2015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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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2015 16:04:3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star 发表于 26-2-2015 15:15
工作合约与租房合约一样的,没有做满或没有租满都要赔钱的。为什么还有这么多受过高等教育的国人想跨越这条 ...

你还真是说错了,工作合同和租房合同是不一样的。通常来说,工作合同雇主和员工都有权提前终止,一个月或者两个月的notice而已,额外有约定的另算。楼主的例子就是吃亏在这个例外上,没看清楚就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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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是比较正常的合同,楼主的合同内容蛮罕见的吧  发表于 27-2-2015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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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2015 16:10:2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mirror923 发表于 4-1-2015 01:52
还有别的意见吗?个人觉得很冤枉啊~预备向MOM咨询了。。。

他们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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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5 14:04:1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合同根你的身份无关,你是PR或是S pass, 合同是民事协议,不分,只对谁有效。 我有2个建议

1。 一走了事 (不赔这2个月,就当不知道),他如果要追究你的话,必须去法院申请,就是告你。。。你的老板会有2个选择,(a) 不了了之,(b) 自己花时间精力去法庭起诉.  如果(a),这个事就过去了, 如果(b), 在正式开庭前,会有一个调节过程,你一口咬定,当初是你老板用S pass诱惑你,你被迫签的。 并且你已经提供notice和必要的交接。。。调解员多数会站在你一边。  当然,合同法有规定,只要没有被威胁的根据,合同还是生效的。 但只要你老板的法庭经验不丰富,一般都会妥协。

2。 拿着合同,去MOM仲裁,以不合理条款,要求MOM出面协调。 但这个方法的成功率低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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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种条款算是不合理条款吗?不懂是不是  发表于 27-2-2015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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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5 16:21:4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walterso 发表于 27-2-2015 14:04
首先,合同根你的身份无关,你是PR或是S pass, 合同是民事协议,不分,只对谁有效。 我有2个建议

1。 一走 ...

太理想了吧?

1)。 调解员多数会站在你一边!!
2)。只要你老板的法庭经验不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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