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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郑丽颜

[投资] 【原创首发】她的成功,可以复制吗?-关于阿里巴巴原始股,干脆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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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016 11:10:3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贴这么热,点进来看了,竟然是吵架贴, 失望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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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016 12:25:5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郑丽颜 发表于 29-1-2016 14:49
既然你要胡搅蛮缠,我就在回你一句
1)我说换钱的目的,实际上是针对有的人,在这里的用兑换率欺骗,所以被针 ...

你自己在胡搅蛮缠吧,是你自己在这个版贴了照片,还好版主见多识广,火眼金睛,识破了你的诡计。

点评

你是法官吗? 受骗者可以出来说说受什么骗了? 我头像是个卡通的话我要对这个卡通头像负责? 论坛规定要贴本人照片吗?抓一个点反复说,创新呢  发表于 12-2-2016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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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2-2016 23:55:1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男人如树 发表于 31-1-2016 23:54
你说三哥"工作了几十年", 怕是有误。我看三哥还年轻的很呢。很多东西他还没有切身体会, 理论上和想象中的 ...

这样的回复。。。。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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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16 15:39:5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anglinsg 于 12-2-2016 23:31 编辑

我的成功有些人可以复制,但很多人确实无法复制。。。这也符合投资的客观规律吧。。。在市场里肯定能赚到钱的永远是少数人啊!想复制的请进来仔细的看下去,觉得不能复制的请走开吧,就别再浪费宝贵的时间跟贴啦!


最近发现很多网友关心我三年前投资阿里巴巴原始股的最终成果如何?是被骗?是失败?是血本无归?还是成功获利?
为了谢谢那些关心我的朋友,为了澄清事实真相,也想让更多的人了解股权投资,我回应了以下的帖子:


https://bbs.sgcn.org/thread-15907104-1-1.html

原本以为我在上面这个帖子的回复已经解释得够清楚了吧。。。我三年前做的阿里巴巴股权投资已经获得成功,我也在继续做下一个股权投资。。。
谁知道还是有人对于我所讲的事实真相完全置之不理,还搞出来似是而非的5大理由,硬说我的成功不可复制?!原帖如下:

https://bbs.sgcn.org/thread-15909204-1-2.html

目前披露的情况来看, 除了人品,运气和眼光这几个无法或很难模仿的要素之外, 还有如下几点
第一: 需要认识或者通过’可靠的人’去认识,发行’原始股’公司的高管。
。。。。。对比我自己,我也不认识任何一间公司的高管啊?!小A 也只是在阿里公司内部平台上提出收购邀约,才找到有两个高管愿意出让原始股给我的。

第二,这些高管,愿意或者急切渴望把他们的’原始股’转让出来。
。。。。。在IPO上市前公司高管或投资人欲套现部分股权的实例可太多了吧?!记得那个史玉柱也曾经在阿里IPO之前套现过大批阿里原始股吧!

第三,这个准备上市的公司,有把股权和股份,股票,股东分开的安排(可以只买股权,不拿股份,股票,不做股东)
。。。。。照章办事。不懂就学。该怎么做转让股权就照公司的既定规矩配合做,公司不批准就不做。

第四, 这个准备上市的公司,承认没有完全法律效力的代持股协议
。。。。。还是那句话,该怎么做转让股权就照公司的既定规矩配合做,公司不批准就不做。照章办事。不懂就学!

第五, 出资同意自己出钱,让别人以股票代持人的名义/身份,去购买,持有,管理这些’原始股,代持人,"没有股权",但持有股份, 股票,成为股东.
。。。。。投资有风险。你能承受风险就去做。没有人逼你做投资人吧?!在IPO之前参与投资股权是制造股票,等公司上市才能转为真正的股票。

看官, 您认为呢?
对比我自己
第一,我不认识这些高管,也没有,或者不敢相信在风险很低(或者无风险)而诱惑巨大面前还有’可靠的人
。。。。。。我也不认识任何高管。但是我知道公司股权在上市之前都是可以合法买卖的,有太多的实例啦。。。你既不了解,也不相信事实,那就是你自己的事情啦。

第二, 这个也许可以有, 如果有些高管,公司急需现金, 或者不看好自己的公司,或者其他目的,也许愿意落袋为安,套取差价.
。。。。。。到底有还是没有啊?你怎么第二条就自己打脸了。
建议各位可以去淘宝网看看:从上个月起,司法拍卖栏目里面就经常有出现一些农商银行股东在拍卖公司原始股的股权啦。。。中央台财经频道也曾经报道过啊。。。
我早说了,之前致富靠房地产。今后发财要靠股权投资啦。连淘宝的司法拍卖栏目都从单一房地产汽车拍卖转型出现无形资产的股权拍卖了。。大家真该好好学习探索。小心甄别股权机会!


第三. 其实我至今搞不懂, 直接买股票,股权怎么和股份,股票,股东分开的, 太愚钝,需要继续学习,了解; 等我弄明白了之后,再想清楚怎么报告吧
。。。。。第三条还继续打脸?!既然自己什么都不明白,就别瞎说忽悠别人啦。等继续学习了再来报告学习心得吧。不耻下问去点击淘宝司法拍卖栏目的淘小二,也是可以了解多一点啊。

第四,这条,没有准备上市公司会公开承认吧, 本来就不合法.
。。。。。。我相信上市公司在上市之前肯定会很重视一切法律问题。因为这个关系到最后能不能成功上市啊。
再说了,不可能是你说不合法就不合法吧!?继续学习去吧!市场只提供机会给准备好的人去赚钱啊!


第五,我不敢这么做, 我的钱,给别人去以他的名义去买,拥有,管理股票, 给我一张白纸,上书:若干股票,若干银两,是A代我持有的, 万一跌了,我的钱就木有了. 万一涨了, 我也不一定拿得到,
他也许会跑路?也许分我一点点? –看他的良心和人品了
也许客官会说,我可以拿那张白纸(代持合同)去打官司啊, 一旦走到打官司的程序,也不一定会赢哦,其实赢的机会相当低,因为, 股权,股份,股票,股东从法律上说都属于他(代持人)而不是委托人.

。。。。。。其实代持协议现在是很普通的。许多私募基金都是相当于在做代持协议。。。自己的投资,应该风险自己负啊。。。哪有请别人帮忙自己参与投资还有旱涝保收的好事情啊?!
投资需要知识和智慧,更需要人品和法律常识。。。什么都不懂的人,还一直叽叽歪歪质疑别人的合法性,还想复制别人的成功?!显然没有门啦。。。


从以上我的逐条回复,大家已经可以看明白事实真相了吧。也应该明白为什么有的人肯定不能复制别人的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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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16 16:41:4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月经贴,每月都要来一遍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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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16 17:11:3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维妮公主

你有什么直接回复,不要用点评。受骗者当然自己出来说了受骗啊,你去搜以前的帖子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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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2016 08:11:2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村妇吵架,木有逻辑,胡JB乱扯, 大家不要理会,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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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7 08:28:2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历史的帖子,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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