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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铜牌推广者

[房产] 您是租客的话,您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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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6 11:39:0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千股涨停 发表于 2-11-2016 11:35
自由不是无代价的,同样权利的争取也不是无代价的。如果从利益最大化来考虑,主动放弃了自己的权利,那再 ...

祝您在争取利益的道路上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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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6 13:29:0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首选应该区分合理与合法的区别。这个租客补偿房东的做法已经非常合理了。但是如果房东坚持要租客履行完合同合法吗?答案是合法。因为你签合约的时候已经承诺租一年,所有的租金和条款都是根据你租一年的前提制定的。租约里没有提前解约的条款就已经说明你不可以提前解约。就像你买了一台电视分期付款的道理一样。押金是保证你没有损坏屋子家具的,跟房租一点关系都没有。不管你交多少押金,房东都有权利要求你履行完合约。如果走小额法庭,根据合约,你还是要赔偿房东余下的房租,或者是找到小一个租客这中间空窗和房租差价的损失。在这点上,提前解约的一方讨不到任何便宜。
但是理论上这样讲,实际上租客总是吃亏的一方吗?不见得,这个要看谁脸皮厚,谁更狠,谁更不在乎。我见过做小生意失败的租客欠房东三个月房租的,房东最后也没讨回来。就算小额法庭判了赔偿,他不执行或者没钱给你,你能如何?这就是光脚部怕穿鞋的。反过来,如果租客有一定社会地位,在乎自己的信誉 (比如生意人怕自己有不良记录),他就会严格执行合同和赔偿。所以,怎样处理,看你对自己的定位了。

点评

同意你的~  发表于 2-11-2016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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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6 13:46:2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屋主, 我接受租客的这个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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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6 13:48:3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inxin01 于 2-11-2016 15:03 编辑

屋主最多空1个月20天租金,又给人方便,结果有可能不亏有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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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6 14:03:0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是如果屋主不同意租客的要求,告到case,case会怎么判,会不会判租客履行付租金到一年期结束?这是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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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6 14:05:1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如果是屋主,如果租客是因为突发不可抗拒事件,例如公司裁员突然要回国,我可以接受这个解约条件。因为租客并没有过错。
但是这个case,在找房的时候,孩子的考试日期就已经定了,这种情况下就应该提前和房东商量一个解决方案,如果不同意就另找下家。而不是先不管不顾的签一年,现在再来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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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6 14:19:3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xinxin01 发表于 2-11-2016 13:48
屋主最多亏20天租金,又给人方便,结果有可能不亏有赚。

我是屋主的话,我也会接受。但是我不赞同租客没有诚信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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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6 14:23:4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iyizi 于 2-11-2016 14:42 编辑
千股涨停 发表于 2-11-2016 14:05
我如果是屋主,如果租客是因为突发不可抗拒事件,例如公司裁员突然要回国,我可以接受这个解约条件。因为租 ...

是的。他一家子租房子是为了方便孩子小六考试。小六10月初就考完了。他们早就打算好了住到10月的,但是并不告知屋主。
有欺骗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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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6 14:39:1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欠三个月房租?房东这么傻啊。约定交租日期过三天警告,过七天直接上门赶人,押金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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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6 20:1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签署契约的主要目的就是双方的利益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一旦有争议,  Terms and conditions就是最佳的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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