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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老婆拿了公民2年了, 我是PR(8年), 在新加坡上学10几年, 在新加坡工作5年。买了HDB。 我两一个大女儿5岁。新加坡公民之前跟她妈妈一起申请成功的。
由于我工作外派, 14-16年在中国湖南工作两年。 刚好在两年之间怀孕, 最后我果断辞去工作, 陪老婆在中国生孩子, 好好坐月子!
孩子16年9月出生, 16年12月开始在新加坡厦门大使馆开始申请, 2月份问我一次有关工作, 我之间说了两人没有工作。 随后, 一个月之内就拒绝了,原因就是没有收入, 没有工作, 等我们两个人有新加坡工作了在申请。
事过半年, 我通过关系, 在新加坡一家企业公司大了证明, 工资3000聘请(外派中国), 17年10月开始交CPF。 开始Appeal(申诉)
申诉原因:
1. 妈妈新加坡人生孩子怎么不是新加坡人?
2. 工作已经通过努力找好
3. 夫妻两目前在中国也办了企业, 法人是本人
4. 经济收入, 新加坡基金购买, 打了银行证明 (表示经济稳定)
5. 大孩子准备回去新加坡上学, 小孩子也会带过去
但是, 不幸, 还是被拒! 想请各位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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