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小飞猪</I>在2005-8-28 9:05:08的发言:</B>
<P>总统不会傻到特赦阿豪吧,那样就犯了众怒了。</P>
<P>至于苏巴士,那是职责所在,身为辩护律师,当然是要这么做啦。</P></DIV>
<P>什么是职责所在??? 它本身接手这个案件就是为了要进行“自我炒作” 就是“卖弄”。 一个律师也要有个正直的心才能去维护法律的尊严与公正,什么样的案子可以接,什么案子不可以接,在心里就得掂量掂量。至于后来他又讲的可以请求总理特赦,那是他看到情势不妙后,故意找借口下台阶, 还扬言总理特赦就是连法律也管不着,这就更是对正义的公然蔑视与亵渎,完全一副无赖嘴脸!!
<P>在新加坡最怕的就是有病还有打官司,因为花费太高。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在新加坡法律制度并不完善,你有没有听说狗哪个新加坡人为了“1”元钱去打官司?在中国有你知道吗? </P>
<P>因为高额律师费本身就为正义的伸张设定了太高的门槛。你有见过哪个中国人在这里告新加坡人诽谤恐吓或者诈骗?没有,忍气吞声了不是吗?为什吗,不就是律师费太高不值得吗!</P>
<P>律师在这里完全就是为了金钱向正义狂吠的狗!</P>
<P>至于这位仁兄说你是少不更事呢,还是没事闲得看国人的热闹?难道对一个中国小女孩被先奸后杀 然后弃尸荒野你心中竟没有一丝的不平!还要替苏巴士讲话!</P>
<P>(关于]法律体系,有些国人在这便被骗,在为自己争取权利的途中,真正理解了什么是新加坡的法律,他讲到:关于小额经济纠纷在本地可以先找小额赔偿法庭,即便是判你胜诉,因为这种法庭没有太大权利,所以很难执行。而且执行起来还要有执行费。 关于传说中的法律援助,那是是指给新加坡人的。)</P>
<P>关于 犯罪率 谁也不知道他有多少 但是2005年10月份 就有<FONT color=#ff0000 size=5>12万<FONT color=#000000 size=1>人 被撤销了轻微犯罪纪录,那就是犯罪金额在2000元(合人民币1万元)且在5年内没有再犯罪。 新加坡有多少人?300万,还是400万? 12万又是个什么比率?政府这样用心良苦的刷新档案,目的不言而喻了吧。</FONT></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17 10:23:25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