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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3-2011 22:39:19|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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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ratemouse 于 14-3-2011 22:57 编辑
艾薇 发表于 14-3-2011 17:44
我曾因为装修的尾款支付问题,与规模蛮大的装修商Classic Ideas 对赴公堂。装修商先把我们告上法庭,要我们 ...
很赞,你家可以毫无顾忌的公布装修商的名字,因为官司胜诉了,手上有判决书支持着。
提醒楼主,千万别听信某家诱人试法的言论。如果要提装修商的名字,即使所讲的都是事实(这样一般不构会成诽谤),但也不一定免责,因为楼主所看到的事实不一定是“事实的全部”,有可能存在偏差,有意或无意的偏差造成对方受损,就会面临赔偿责任。什么有人说到的“合谋”这种毫无证据纯属臆测的话千万别讲。
还有LZ不要担心,这样的案子对方一般不会请律师打官司的。如果对方没有尽将工程完成的义务,也没有曾向LZ表达完成剩下工程的意原,那对方就不是处于完全有利的地位。有几种协商方法,我觉得可以把球踢回去,作为一个烂尾被卷款工程双方都受损,要求对方呈报该工程本应使用被卷款所支付的材料费的部分(对方所蒙受的真正损失),可以考虑共同承担这个损失。这样做就是表态LZ有诚意解决问题,如果对方不回应或者给的数字不靠谱,就是对方没诚意,将来会比较被动。如果对方给的数字靠谱,LZ估算一个自己的损失,也可以要求对方共同承担。
最好使用email,保留好所有通信证据,如果最后协商不成将来对方要上小额法庭的候就有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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