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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11 12:30:19|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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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ood99 于 11-7-2011 13:17 编辑
ratemouse 发表于 11-7-2011 00:09
一次交易不成,卖家很可能会有损失,时间就是金钱,机会也是金钱,小马哥案子,就是双输局面,小马哥不执 ...
我觉得是不是所谓小马的案例对大家产生了反面的影响,大家都觉得卖家风险大?我没看过那个案子,因此我不太受影响,哈哈。
“时间就是金钱”,1%就是金钱嘛!但要求法律和情理支持的,更不要说良知。(要点:4%不是option fee,是购房款。执行了OTP,买家的责任是100%,何止4%?)
1%买14天,是无论买家是否执行OTP,屋主都必须接受的前提条件。这不是风险,是公认的市场机制。如果你打几个月官司,那我承认是那是额外的风险,但不在OTP本身,OTP也关不到。有人非要跟你打官司,你还能拦得住?
是否公平?这是市场公认的公平做法、因此中介才这样建议。没有人可以强迫你,你可以要求1天、7天、30天,都可以的。只要你们双方都同意!这就是合同的法律精神:自觉自愿!甚至,我认为,option也不是必须,你们可以直接同意不要option,直接搞定。(亻因为涉及很多parties,所以完成所有法律过程必须要时间)
这些,即使是在我说的行业统一的OTP合同上,日期、定金金额、OTP日期、完成日期全部都是空白,是给双方应有的自由去协商的,没有任何强制因素。
中介会施加一些影响,但我相信大部分是好的影响;我要强调一点,大家应该学习知道:合同具体怎么写,你自己有自己的责任、不受外来影响,自己决定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比如,在我说的第一个案例中,买家完全有理由要求,支票当天必须兑现!他只给了1天执行OTP,本身就是特殊要求,双方也同意了。他还有一个关键的问题:第二天必须有钱还银行!他自己不敢把这个事情告诉给对方,结果又很不凑巧的跳票了。如果他讲了,我想买家会很小心地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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