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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11 00:18:05|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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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网银服务的时候,我们要填一个申请表,网银服务的申请表内容里面有他们银行的【免责】声明,我们必须点击那个【同意】,才能完成网银服务的申请。
网银的免责声明内容,就是楼主碰到的这些操作没成功的情况,银行不负责任。
其中还有一条:顾客自己需要认识到网银有一定的风险,并且愿意自己承担网银操作的风险。。
你同意了,那么这时的操作不成功,你不能告银行。如果你认为银行的免责声明是个不平等的条约,你在申请这个网银服务的那时,就不要同意。当然了,不同意,就没有今天的网银服务了。
大笔的钱,必须去银行柜台办理。
买公寓这么大件事,肯定不能用网银操作。你必须开支票,或者银行转帐。
这是自己造成的,怪不得银行,也怪不得卖家。银行的罚款和律师楼的服务费,该人家的,就一定得付。别人没有理由为你的错误承担后果。
每个人都会犯过失,每个人都会面对亏损,炒股的买房卖房的,损失难免。就算不做生意不做买卖还有可能损失呢,比如无缘无故地自己把钱包给弄丢了,里面除了现金,还有易通卡(也是钱),现金卡(也是钱),身份证(补办身份证也是钱),钱包如果是真皮的名牌的,钱包这个包包也是钱。丢了就丢了,怎么样?只能自己自认倒霉,自己吃一堑涨一智,下回小心点,下回不要把钱包拿在手上?用了钱包马上放回背包?钱包不要随手乱丢乱放下?。。。。。但是,我们不能责怪【捡到钱包的那个人】。捡到钱包的人,并没有错,错的是自己粗心大意。我们也不能指望捡到钱包的人会还给你,不要你钱包里面的现金,不要拿你的易通卡去坐车去买东西,不要拿走现金卡去花。。不要拿美食卡去咖啡店吃饭。。。
那个丢钱包的人,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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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不存害人之心,
但是我们不能把人都想做是好人。
你是好人,
你只能代表你自己,
你不能代表别人。
人在社会上,本来就是【事情还没有发生,我们就要做好坏的准备】。你没有去想,没有去做任何准备,那只能说明你好傻好天真。
凡事,从最坏做打算,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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