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9-4-2013 16:08:51|来自:美国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99 发表于 9-4-2013 10:22
哈哈,我差点说新加坡人的华语特点,因此混淆了牟利和谋利。差点啊。原来新加坡人没错,错的是。。。
1 ...
一个中国人,说“谋利”这个词不存在,是我自己发明的,确实中文学得好,确实让新加坡人汗颜。
原来我已经忘记曾经在新华网发表过文章。
我说的“谋利”,你是哪里看出来贬义的?
我不止一次的说:在现行规则下,既然允许同时拥有组屋和私宅,既然不限定住私宅出租组屋,那就是合法的。
这些字眼高人怎么就没看到呢?还是太高了缺氧所以选择性失明了?
高人在往前看时,是否注意到我的发言是从针对什么言论开始的?是原文吗?
原文用“牟利”,和我用“谋利”有半毛钱关系吗?
我表达过对原文观点的支持吗?
你在回复我的言论时,是否也想过我在说什么呢?
你连我的话是中性还是贬义都没搞清楚,还要强词夺理
还说高人往前看
高,实在是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