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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6-2011 23:24:34|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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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AYNEWEI 于 3-6-2011 23:3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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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OTP的价格是100万。你被误导认为:房价是100万,7万是GST。你如果只还100万,你就等于没有还GST。没还GST,是你的责任。你有义务证明不是你的责任。
假设OTP的价格是100万。
GST怎么算?
我在前面说了,这个价格是最后的价格,也就是已经包含了GST的价格。其中93.46万是房子价格,GST6.54万。
GST要不要交?
答案是:YES。这个6.54万就是要交的GST。
千万不要以为你如果交100万,就等于你没有交GST。
卖主收了你的100万,就要向IRAS交6.54万。不交,那是卖主的问题,与你无关。
新加坡GST法第8条第3点说明:
“(3) Tax on any supply of goods or services is a liability of the person making the supply and (subject to provisions on accounting and payment) becomes due at the time of supply. ”GOODS AND SERVICES TAX ACT(CHAPTER 117A)
看到没有?是卖主的责任。
你的事情很简单:OTP上面写什么价格,你就给什么价格。GST?对不起,那是卖主的事情。
文件上的价格是最后的价格,比如100万,如果卖主不是GST注册的,那么卖主拿到100万,不用交GST给IRAS,如果卖主是GST注册的,那么就要根据以上计算来算出GST多少,然后交给IRAS。
卖主可不可以向IRAS解释说他收到的100万只是房子的价格,还有7万的GST买主没有给,然后叫IRAS向买主追这7万?
想得美!都说了是卖主的责任。我只听说过IRAS向注册GST的公司追GST,从来没听说过IRAS向顾客追GST。我曾经看到一个真实例子:一个公司其实应该注册了GST却没有注册,过后被IRAS追索高达14万的GST!该公司难道可以说:“这个14万的GST是顾客该还的,请去找顾客”?答案当然是不能!
你的事情可以打个比方:你去买了一包鸡饭,卖主说3块钱。你给了钱。第2天卖主说,原来我是注册GST的,你还欠我2毛一的GST。你直接可以跟他说:“对不起,3块钱已经包括了GST。”
反正楼主你要一口咬定(假设OTP的价格是100万)这个100万是最后的价格。在没有特别注明的情况,OTP的价格就是最后的价格。GST?再说一次,是卖主自己的事情。应该想办法解决的是卖主,买主只管按照说好的价格还钱就对了。
注意以上说的都是根据税法来分析。但前提是OTP的有效性,关键点就是“OTP的价格是否就是最后的价格?”,这个要问律师了。
楼主你的律师怎么都帮着卖主啊?你的律师是怎么跟你说的?一点都不维护你的利益。什么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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