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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1 11:20:52|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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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ood99 于 5-7-2011 11:22 编辑
ilovepuppy 发表于 5-7-2011 10:11
关于你写的第3点,联想到楼主联系律师和中介后都说打官司把握不大,那么是否可以看出律师和中介本身就有 ...
我完全同意。大家都在找一个简单的结果甚至可以说是替死鬼,说责任在你。是责任在你,但你已经执行了OTP的法律程序,这点,律师和中介当然是含糊其辞,因为他们不想界定OTP exercise到底进行了木有?进行了,但出了技术问题,他们肯定想推开算了。你问律师,我估计他们都不想趟浑水。只有你真正付钱的律师,他们才会在意,并且告诉你:不一定要的回来。律师最好做了。
其实应该双方律师提议补给支票,完成OTP(问题就在于他们想撇清关系)。如果卖家自己要停止,那么追讨1%定金也不是没有可能的。OTP应该是规定:到时通过律师执行OTP并支付4%。那么,在时间上买家没有错,大家都没有错。我可以说只是出了一个小差错:卖家没有收钱。也就是所有的party都认为,OTP已经完成了!
完成了以后,这时候才发现,因为技术问题,4%无法兑现。那么应该是补救也好、惩罚也好,针对这个技术问题。而不是说因为14天内OTP 没有执行而没收1%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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